颱風季節來臨 3訣竅遠離漏水屋
旺盛的西南氣流,為中南部帶來豪大雨,北部也在午後常下陣雨,對於住在低窪、易淹水地區的居民來說,恐怕又是一場苦不堪言的噩夢,但對於打算購屋的民眾而言,下雨天其實是看屋最佳時機。房仲業者進而提出「眼到、手到、口到」三大看屋訣竅,無論是積水屋或是漏水屋,皆無所遁形。
看屋選雨天 積水、漏水現原形
漏水屋分為四大類,包括因裂縫或接合不良所造成的屋頂漏水、裂縫問題引起的牆壁滲漏、鋁合金窗框與水泥牆壁未能密合等施工不良所產生的窗台滲漏,以及管線老舊因素導致的漏水問題。想讓積水或漏水屋現原形,雨天是看屋最佳時機。
從踏入大樓社區的第一步開始,就該睜大眼仔細看,先從大樓外觀檢查起,注意排水系統通不通暢?一樓有沒有積水的痕跡?如果是位於台北市的房子,可上網至「台北市積水查報網」查詢,瞭解物件附近近年來淹水次數,以及積水深度,確實掌握購屋區域的排水或積水問題。
看屋3訣竅 眼手口並用
此外,有巢氏房屋發言人劉炳耀提出「眼到、手到、口到」的三大看屋訣竅。「眼到」是仔細觀察物件內外牆面,檢查牆面有無壁癌、水漬、發泡及油漆脫落狀況;「手到」是直接用手觸摸牆壁,感受水氣是否有滲出的漏水徵兆,因為有些屋主為了增加房子的賣相,會利用重新粉刷或是裝潢包覆的方式,掩飾漏水的痕跡,光從外觀很難分辨。
最後是「口到」,可於看屋時向左鄰右舍打聽屋況,特別是打聽樓上和樓下的住戶,詢問是否有漏水的紀錄;此外,建立良好的鄰居互動,一旦水管管線過於老舊,需要上下樓與左右鄰居配合修繕時,也較能順利施工。
【網路地產王/曾炳鈞/綜合】2010/08/27
---------------------------------------------------
大雨天看屋好時機 三訣竅避免漏水屋
近來西南氣流發威,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後,不少人又開始苦惱居家滲漏水問題,以及後續可能衍生的修繕事宜。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今(99)年購屋糾紛中,「房屋漏水」已連續三年蟬連排行榜第一名,房仲業者建議,對於有購屋打算的民眾來說,要想避免買到漏水屋,颱風豪雨季節正是看屋好時機,因為此時期下雨常常都是一、兩個禮拜,有漏水問題的房子肯定無所遁形。
今年第一季台灣發生399件房地產消費糾紛,其中「房屋漏水」有60件,也就是說,每6.65件購屋糾紛就有一件是因為「房屋漏水」所引發,比率相當高。
有巢氏房屋發言人劉炳耀指出,漏水屋分為四大類,包括因裂縫或接合不良所造成的屋頂漏水、裂縫問題引起的牆壁滲漏、鋁合金窗框與水泥牆壁未能密合等施工不良所產生的窗台滲漏,以及管線老舊因素導致的漏水問題。
住宅若有滲漏水問題,連續下雨之後最容易浮現,所以建議民眾利用大雨季及颱風季看屋,同時掌握三項訣竅,透視房子的漏水問題,才能避免日後發生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的窘境。
劉炳耀指出,首先是「眼到」,仔細觀察物件內外牆面,檢查牆面有無壁癌、水漬、發泡及油漆脫落狀況,如果外牆變黑,就要小心壁癌問題。而屋內牆壁接縫、陽台外推處及頂樓加蓋等地方,有不平整的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的狀況,都要特別留意。
再者是「手到」。用手觸摸牆壁,感受水氣是否有滲出的漏水徵兆,因為有些屋主為增加房子的賣相,會利用重新粉刷或是裝潢包覆的方式,掩飾先前漏水的痕跡,讓買方從外觀很難分辨。
最後是「口到」。可於看屋時向左鄰右舍打聽房屋的狀況,特別是預備購買物件樓上和樓下的住戶,詢問物件是否有漏水的紀錄,徹底檢視物件的防漏能力。
此外,除屋內漏水問題,大雨季看屋還能檢視房子所在區域是否有積水問題。劉炳耀指出,看屋時別忘檢視物件一樓處是否有積水的痕跡,以及附近的排水系統狀況。
目前台北市的民眾可到「台北市積水查報網」查詢物件附近近年來淹水次數,以及積水深度,都有助於確實掌握購屋區域的排水系統狀況。
劉炳耀提醒,如果不慎購買到漏水屋,消費者可依民法規定,要求原屋主負起瑕疵擔保責任,並請求賠償,或依重大瑕疵五年期間的解約權,進行解除合約以保障消費權益。
卡優新聞網 / 張家嘯 2010/07/28
---------------------------------------------------
大雨嘩啦啦 漏水屋現形
午後雷陣雨下出漏水屋問題,縣府消保官翟威甯就接獲2起投訴剛購買的中古屋漏水,翟威甯指出,這類爭議出現時,消費者往往吃虧在證據不足,建議應拍照存證、記錄處理過程,以確保權利。
拍照存證、記錄過程自保
梅雨季剛過,最近幾天又因對流旺盛,每天都有午後雷陣雨,也下出漏水屋的問題,翟威甯這幾天就接獲2起漏水屋申訴案件。
其中一個消費者投訴說,1個多月前才買這間中古屋,一場午後雷陣雨竟讓屋況原形畢露,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全家生活作息都被打亂,認為這已構成買賣瑕疵,要求和賣方解除契約。
翟威甯指出,房屋買賣漏水爭議中,最常見的就是頂樓、外壁、窗戶及增建部分漏水,漏水如發生在保固期內的話,建商與賣方有義務與責任維修,但根據以往案例,部分建商、賣方會不斷採取拖延戰術,拖過保固期,因此,消費者要注意保固期問題。
另外,許多消費者認為漏水房子就是有瑕疵,要求解除契約退屋還款,翟威甯表示,漏水問題按照現行民法「瑕疵擔保」規定,原則上須由建商或賣方負責檢修,確定不能修復,且漏水問題又對房子的價值造成減損,達不能居住目的,才能請求解除契約。
自由時報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2010-6-24
http://key88.net/article23338.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