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起雨遮及屋簷不計價 購屋停看聽

近期有買屋計劃的民眾要注意了,預計從五月起,預售屋的屋簷及雨遮部分只能登記坪數,不得列入計價,消費者的權益將更有保障!有房仲私下提醒,如果想買預售屋,可以先做好功課,甚至晚點簽約付款,因為一來一往,相差好幾坪,價格可能差好幾十萬!

雨遮及屋簷不計價 合約條文看仔細

預售屋買賣的時候,一般以土地、房屋以及車位等三大部分的合計價款,作為買賣的總價款。其中,房屋價款主要又以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等三個部分計價,為了讓預售屋買賣有明確的計價方式,確保消費者知的權利,這次修正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有關附屬建物面積,維持應分別列舉陽臺、雨遮及屋簷等三種面積規定,並增列註明「雨遮及屋簷不予計價」的文字。

為了具文訂出條款,消保會強調,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部分,修正草案也增列「附屬建物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規定,以作為主管機關強制處理依據,這對不少消費者來說,的確是一大福音,沒有實際使用的屋簷及雨遮,可以省下不少購屋支出。

成本恐反映房價 建商推案也提前

不過,雨遮及屋簷雖註明不得計價,但因為仍屬產品成分,所以業者還是得負瑕疵擔保責任,若因施工不良導致破損、掉落等情況,消費者可充分主張自身權益,但趕在政策實施前,有建商或代銷業者,本來排定四、五月的推案,都已經打算提前上路。

而雖然消保會為避免業者投機取巧,將要求各地方機關加強查核,如果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可處兩萬至十萬元罰鍰,但為了利潤,有業者私下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雨遮及屋簷不計價,可能會把成本反映在房價上,這可能會造成另一波的漲幅,會不會影響目前受到打房,小幅下跌的房市行情,恐怕還得近一步觀察!
【網路地產王/綜合】2011/03/29

五月起預售屋雨遮、屋簷 只登記不計價

消保會通過《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預售屋須註明陽台、雨遮和屋簷等三部分的面積,且新增「雨遮和屋簷不予計價」文字,最快五月一日起實施。若業者違法且拒改善,可處六到一五○萬元罰鍰。

針對契約規定,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表示,雖然是五月才上路,但現在大型代銷公司推出預售案,都已經先上路,尤其有些推案會橫跨四、五月者,更要提前上路。

遠雄公共事務部副總蔡宗易也指出,遠雄在去年已先行上路,對預售屋的買賣契約書,都按照五月上路的版本走。在此之前,遠雄已先將主建物和雨遮、屋簷的坪數分開登記,現在只不過將後者的計價,改成零。

消保會日前通過《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在應記載事項中註明契約應列出陽台、雨遮和屋簷等三部分的面積,並新增「雨遮及屋簷不予計價」文字,「不得記載事項」也新增「附屬建物除陽臺外,其餘項目不得計入買賣價格」。

消保會法制組簡任視察陳星宏表示,規定須載明陽台、雨遮和屋簷的面積,是要讓消費者瞭解「錢到底花在哪」;屋簷、雨遮只與美觀相關,但實際根本住不到,所以明訂業者不得計價。但業者仍須負「瑕疵擔保責任」,若屋簷、雨遮因施工不良導致破損、磚塊掉落等,業者須負責維修。

陳星宏說,新制經內政部公告後,將在五月一日起實施,若民眾於新制實施後簽訂的預售屋契約,發現屋簷、雨遮有計價,消費者可主張契約無效,要求業者退錢。
中國時報 唐鎮宇、陳宥臻/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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