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成癮」是疾病還是嗜好?台灣精神醫學會表示,上網過度不應視為個人喜好,宜列為疾病診治。陳正宗表示,高醫經過長期追蹤研究發現,近半數的年輕網路成癮者陸續出現憂鬱或酒精、藥物等物質濫用的症狀,只要出現「1天連續上網7小時,且連續3個月同樣行為模式」,都可列為「網路成癮者」。

 

有些高度網路成癮者,也會出現社會功能不良行為,包括拒絕與人社交、翹課、翹家、不吃飯、自我控制力差、坐立不安、打人、焦慮易怒及腦海浮現網路畫面。

陳正宗認為,網路成癮率人口大多集中於經濟及資訊科技發達的地區,也有人視為僅是個人嗜好導致社會適應不良,不過也有人持反對立場,認為網路成癮應視為精神疾病,對症下藥治療較佳。

儘管全球的精神科尚未對「網路成癮」臨床的治療標準形成共識,不過也期盼「網路成癮」病症可利用藥物及心理情緒來疏解治療,為這些重度網路使用者,找到重生的出口。 NOWnews 記者江羚瑜/綜合報導

網路成癮症

「網際網路」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部份,尤其是青少年,不僅僅是時常必須仰賴網路查詢資料或繳交作業之外,更有不少人是沉迷於網路的遊戲世界之中。除此之外,由於不少網站也提供即時通訊軟體或是聊天室做為免費使用,現代人使用網路的機會更有可能超越實際的人際關係。

由於網際網路的範圍無遠弗屆,其所營造出獨特的虛擬情境,幾乎是個不會受到挫折的環境,只要不高興,只需下線關機,絲毫不必負擔任何責任。

這樣的性格不只潛藏著高度自我、逃避責任、疏離真正人際關係,以及對真實世界產生疏離感等危機,可說是目前社會上許多亂象的潛在因子。

終日沉迷於虛擬的網路環境,正如同菸癮,酒癮一樣,上癮的人多會出現強迫性行為或強迫性思考的現象。這些酷愛上網、與網友聊天、只要一天不上線就渾身不對勁的的人,可能要注意是否已經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得到「網路成癮症」了。

所謂的「網路成癮症」是指那些過度使用網際網路而無法正常過日常生活的人。在台灣網路族群中,這些患者多半以年輕夜貓學生族為主,而且就比例上來說,男生比女生多。依據美國的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如果一個人一個月上網時間超過一百四十四小時(平均一天約三至四小時)的話,便可以被歸類為「不正常的行為」。

反觀台灣雖然沒有具公信力的統計資料,但是根據保守的估計,出現這些不正常行為的人數應也不在少數。此外,某些研究調查報告還發現,每五個網路成癮者中,其實就有一個是所謂的「網路『性』上癮」。

一般而言,所謂的「網路成癮症」又可以分為「網路性成癮」、「網路人際關係成癮」、「網路強迫症」、「電腦成癮症」、「資訊缺乏恐慌症」五種。美國匹茲堡大學心理學家,設定了八項檢測標準,來檢測是否具有網路成癮症。

只要受試者檢測後符合其中五項,初步便可被診斷患有「網路成癮症」,如果再加上每周上網時間超過四十小時,就更加確定已經患有「網路成癮症」了。

一、全神貫注於網際網路或線上活動,在下線後仍繼續想著上網的情形。
二、覺得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在線上才能獲得滿足。
三、多次努力想控制或停止使用網路,但總是失敗。
四、企圖減少或停止使用網路時,會覺得沮喪,心情低落易發脾氣。
五、花費在網上的時間比預期的要長久。
六、為了上網,寧願冒重要的人際關係、工作或教育機會損失的危險。
七、曾向家人或朋友或他人說謊,以隱瞞自己涉入網路的程度。
八、上網是為了逃避問題或釋放一些感覺,諸如無助、罪惡或焦慮、沮喪。

有些患者可能是因為本身的人格特質較為退縮,導致他必須在網路的虛擬世界中尋求各種慰藉,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耽溺上網,反倒造成人際關係的退縮。

比較值得重視的是,這些網友們大多合併有焦慮、失眠、強迫症和社交畏懼症等精神症狀。

因此,如果在先前的自我評估中如果已經出現相關的症狀時,請務必嘗試改變生活作息,倘若已經合併相關的精神症狀的話,請務必尋求專業的醫護人員協助,以免日常生活受到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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