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吉美悅洋社區二十二樓女住戶陳信惠,認為家中水壓不足,私自在大樓樓頂公共區域裝設加壓馬達及水管,被社區管理委員會提告要求拆除。板橋地院認為,陳女擅裝馬達及水管,其他住戶經過可能會撞傷或有漏電隱憂,已超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正常使用的範疇,判陳女須拆除。

 

法官:公共空間恐害住戶撞傷觸電

管委會主委與住戶陳信惠昨皆不在社區內,管理員拒絕記者上樓頂察看。社區總幹事說:「先前也有其他住戶有類似情況,經管委會勸說都已拆掉,只剩陳小姐堅持不拆,管委會只好依法提告。」

水壓不足才加裝

吉美悅洋社區位在淡水著名景點漁人碼頭附近,約在三、四年前建造完成。全案一開始,出於該社區陳信惠等多位住戶自行裝設冷氣、鐵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經管委會提訟,陳女等人已自行拆除。

然而,管委會發現,陳女另在頂樓裝設加壓馬達及水管,於是改變訴訟內容,要求陳女拆除。

陳信惠(年約六十多歲)向法官表示,因公共水管管線並沒有足夠水壓,建商原本承諾要加裝馬達,卻未履行,她才花錢在屋頂裝設馬達及水管。

陳信惠認為,樓頂為共有平台,功能本來就包括放置公共水塔和各住戶水管,或作為休憩、曬衣服之用,即使她個人加裝馬達、水管私自使用,也未違反使用目的。她還強調,裝的馬達屬靜音、體積小,未妨礙公共空間或大廈外觀。

可利用陽台空間

但法官認為,陳女擅裝馬達已不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正常使用範圍,因住戶若經過該處可能會觸碰到,而有漏電、受傷等危險,管委會有權要求拆除,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名鎧水電行老闆賴清興表示,其實住家內的水管旁也可加裝加壓馬達,若怕吵,可裝在陽台或露台等室外空間,不一定要裝在樓頂。

常見鄰佔公共區域
●頂樓加蓋違建、設置花圃
◎地下室隔間當倉庫或私設停車位
◎公設外牆掛廣告看板、設置冷氣管線
◎佔用法定空地停車、種花或出租等
●解決方式
◎要求改善或恢復原狀,如不改善可提告
◎若有管委會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求改善、要主管機關開罰、提告要求拆除回復原狀
蘋果日報 資料來源:律師洪宇均

延伸閱讀

頂樓花圃 變更空中游泳池的爭議

樓梯間裝監視器 侵犯隱私 判拆賠4萬

購屋避開 15種買了後悔的房子 大師開講

買屋常見爭議 避違建核對地籍圖

小心!你看不見3大違建陷阱

違章建築怎麼拆?有新規定

違章建築修法 即報即拆罰到拆除為止

佔用頂樓 全國最高媽祖廟 違法判拆

10種買了後悔的房子 哪些房子不能住

樓頂加蓋套房 多年後挨告判拆

到《頂樓私裝加壓馬達 法官判拆》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a00336 的頭像
    ea00336

    我愛家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