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不實瓏山林罰2200萬最多「皇翔玉鼎」罰150萬 民抱怨「太少」

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掌握的資訊往往不如建商,導致權益受損。公平會昨公布,預售屋建案「皇翔玉鼎」要求買方必須先付訂金才提供契約,且不揭露持分證明,處150萬元罰鍰。

 

今年遭到處分的建商建案已達20件,罰鍰共4270萬元,其中瓏山林因為「瓏山林長堤」、「瓏山林藝術館」2建案廣告與實際不符、且車道面積灌入公設等被重罰2200萬元,是被罰最多的建商。

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孫立群指出,皇翔建設銷售「玉鼎」時,不但要求購屋民眾先付訂金,才肯提供契約書,也不揭露社區各戶的持分總表、公設比等資料,且不提供公眾閱覽或自由取閱,既濫用資訊優勢地位,又嚴重影響公平交易程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而處150萬元罰鍰。皇翔建設發言人游玉華昨日回應,目前尚未收到公平會的處分書,將視情況採取行政救濟。

罰金買不到1坪

「才罰150萬元,會不會太少了?」27歲台北市民Cindy抱怨,光是皇翔F4一個建案,業者每坪喊價就超過200萬元,區區150萬元對大型建商是九牛一毛。

美商ERA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李恆宇表示,建商銷售預售屋時,最常引發的爭議之一是,廣告登載的物件和完工後不一樣,舉例來說,廣告顯示房屋外牆貼花崗岩,但交屋後發現貼的是一般磁磚,或是誇大公設空間等,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

李恆宇說,例如台中港洲建設興建的「市政101」,申請建照時標示為「挑空夾層」的空間,廣告中卻標示為健身房、瑜伽教室、休息室等公共空間,經檢舉後發現該3項公共設施屬於違建,與原本申請的用途不符,故處80萬元罰鍰。

瓏山林企業在今年1月初與6月底,分別因為「瓏山林藝術館」、「瓏山林長堤」2案,被重罰1000萬、1200萬元,原本在房屋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不包括停車格與車道面積,但公平會調查後發現,瓏山林將部分車道面積分給車位購買人,一部分分給全體購屋人,從中賺取高額利潤。

留宣傳單做證據

住商不動產業務副總劉明哲建議,民眾購買預售屋前,應先仔細打聽該建商在市場釋出的中古屋品質、口碑,並要求銷售人員帶到工地現場看建築原址,比對接待中心的樣品屋模型,且務必留下廣告DM、宣傳單,發生爭議時,可做為證據。蘋果日報【張舒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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