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2011~2014年)」推動辦理,2014年都市更新推動重點包括賡續(一)檢討修訂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二)加速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招商投資、(三)協助輔導民間都市更新案儘速實施、(四)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實施更新事業。
一、檢討修正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1、都市更新條例
賡續配合政府為主都市更新實務執行之需要、國有土地參與更新之處理方式及事業概要申請程序等,檢討修訂「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子法。
2、都市更新辦理
檢討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招商辦理之作業程序及法源依據,配合修訂都市更新公開評選及設置中央都市更新機構等相關法令。
3、計畫容積管制
配合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制政策,檢討修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4、加速住戶運作
為加速住戶自主更新推動機制運作,擴大住戶自主更新案整合、規劃設計及整建維護工程經費之補助範圍,配合檢討修訂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
5、經費運用彈性
檢討修訂中央及地方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增加經費運用彈性。
二、加速政府為主都市更新案招商投資
6、辦理都市更新
賡續補助辦理都市更新委外規劃及關聯性公共工程,協助地方政府及國有土地管理機關(構),研擬都市更新計畫及變更都市計畫,招商引進民間投資開發公有閒置土地,帶動地區再發展。
7、公開評選機制
賡續研(修)訂都市更新條例相關子法、都市更新推動手冊及招商手冊,完善建置都市更新公開評選機制,同時辦理都市更新招商實務研習,提昇公務機關及工程顧問業者招商實務能力。
8、機關溝通平台
透過行政院經建會及本部共同成立之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建立跨機關溝通平台,協助形成公部門招商共識,提高民間投資意願。
9、辦理都市更新
辦理都市更新案國內、外招商說明會,吸引廠商參與都市更新事業。
三、協助輔導民間都市更新案儘速實施
10、更新專案協助
持續辦理民間更新案專案協助,輔導其儘速實施,並結合都市更新產業,建立產業整合平台。
11、產業行動計畫
依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建立住戶自主更新推動機制,藉由法規鬆綁、經費補助、教育訓練及專業團隊協助等方式,提高住戶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積極協(補)助老舊社區整合實施重建或整建維護。
12、成立自主更新
補助縣(市)政府輔導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提高住戶推動自主更新可行性。
13、加強宣導工作
加強都市更新專業培訓課程及加強宣導工作,提升公、私部門都市更新專業技能。
四、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實施更新事業
14、實施都市更新
賡續投資台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台灣銀行捷運圓山站西側地區、台電公司中心倉庫、嘉興街學生宿舍、電力修護處及台北市文山區萬和里機關用地實施都市更新案等6案。
15、興建計畫執行
賡續推動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興建計畫之執行;協助開闢關聯性公共工程,並委外辦理履約管理專業技術服務;另加速推動周邊再發展地區之開發與建設。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 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08532/國家政策!2014年都更4大方向15個執行指標
都更觀察2/都更健檢、都更GPS 有問題找政府
這幾年包括「文林苑」、「永春社區」都更案,都突顯了都更推動的困境,假若民眾有打算進行都更,可利用市政府目前推出的「都更健檢」,假設發生已經進入整合、協商階段,卻面臨僵持不下的情形,也可透過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都更協商機制」,由第三方介入協調。
16、免費都更健檢
目前台北市民可利用政府推出的100組免費「都更健檢」,瞭解自家居住的街廓是否需要更新,並初步可了解未來更新後的權利分配,若進一步有整合上的問題,也可利用都更中心「非營利專業組織(NGO)協助辦理都市更新爭議協商機制」。
17、多元督耕政策
由法律、估價、地政、都市計劃等專業人士,成立個案協商小組,介入協商時間不超過3個月,協商費則是所有權人在50人以下收取15萬元,超過201人以上收費30萬元。 都更中心另一項角色,就是配合北市「多元都更」政策,在老宅重建的項目,盼望小基地社區可自組更新會。
都更中心角色即是媒合、諮詢的單位,目的是讓更新住戶盡量做到零負擔,提高都更意願。 台北市目前落成的自力更新案僅2件,包括「仁愛尚華」與「內湖合家歡」,但仍皆屬建商背景從中執行,突顯自主更新會的困難。
資料來源: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專題報導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224154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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