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中低收入戶 社福新制 5200餘戶受惠 享高中職以上學雜費減免、健保補助
「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新制將於七月一日上路,縣府社會處推估,全縣有五千二百餘戶可適用新制度,屆時將可獲得高中職以上學雜費減免百分之三十、全民健保補助百分之五十等社福新措施。
7月上路 社會處辦訓練
社會處將於今、明兩天對公所辦理社會救助業務人員進行「中低收入戶審查」教育訓練;社會救助法修正後,新增中低收入戶,符合申請資格者攜帶相關文件前往公所提出申請,公所人員依規定辦理登錄、財稅查調、審核,最慢二十天就可完成資格認定。
社會處指出,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可獲得全民健保費補助百分之五十、高中職以上學雜費減免百分之三十、不定期的短期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補助等社會福利。
只提供不定期生活扶助
社會處解釋,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最大差別,在於生活扶助部分,中低收入戶只提供不定期生活扶助,低收入戶依低收一款、二款、三款或是低收身障、低收老人,每月可獲得四千至九千餘元不等的生活扶助。
社會處表示,以全縣低收入戶三千五百三十一戶的一點五倍估算,新增中低收入(經濟弱勢)戶將有五千二百九十七戶,就鄉鎮市別來區分,以埔里一千零六十四戶最多,其次為南投七百九十五戶、竹山五百三十六戶、草屯四百三十七、信義四百七十一戶,其他鄉鎮則為一百至三百餘戶。
社會處救助科長李誌寬指出,「中低收入戶」對高中職以上學雜費補助只減免百分之三十,經濟弱勢家庭的學生仍可辦理差額的助學貸款。
〔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2011/06/29
貧窮線下修 社會救助法新制 週五上路
社會救助法新制七月一日上路,下修「貧窮線」標準,在台北市只要每月平均生活費一萬八千七百五十五元以下、動產每人不超過十五萬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六百五十萬元,將可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初估北市將新增一萬五千戶「近貧戶」,七月起各區公所社會課受理申請。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新修訂的社會救助法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擴大社會福利照顧對象。修法後家庭應計算人口、工作能力認定、工作收入計算等條件皆放寬,中低收入戶可獲中央補助健保費自付額的五十%、家中有高中職以上學生就學可減免學雜費卅%。
根據社會局統計,至今年五月底,北市低收入戶共一萬七千九百九十六戶,主要為每月平均生活費一萬四千七百九十四元以下、動產每人不超過十五萬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五百五十萬元者。
社會救助科長林淑娥說,依北市訂定的中低收入戶資格標準,只要每人每月平均生活費一萬八千七百五十五元以下、動產每人不超過十五萬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六百五十萬元,即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初估北市將新增約一萬五千戶的中低收入戶。
社會局局長江綺雯表示,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需要協助者,七月起可至居住地所在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補助;社會局明年也將增編預算,對市府相關福利措施未來也計畫一併納入中低收入戶,讓弱勢照顧更全面。各項社福補助諮詢可電洽1999市民熱線。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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