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父親在台北市仁愛路段購屋,要給膝下兩子,沒想到林父死後,再婚的姜姓妻子強占房屋不還,稱房屋是林父購買後,借名登記在兩兄弟名下,但因姜女無法提出證明,台北地院判決姜女須歸還房屋。

判決書指出,林父在19年前買下台北市仁愛路段房屋給兩兄弟,但兩兄弟因出國攻讀碩士,並未實際居住,反而是林父與姜姓女子再婚後,兩兄弟因盼繼母能好好照顧父親,同意她與父親同住於此;沒想到姜女竟趁他們不在國內及父親生病時,逼迫他簽下文件,意圖奪走父親與他們名下財產。

兩兄弟回國後,發現姜女惡行,且父親去世後,她仍繼續住在兩兄弟的房屋內,向法院訴請歸還房屋。但姜女否認侵占兩人房屋,稱房屋是林父借名登記在兩兄弟名下,房屋實際所有權仍是林父,且林父因腦疾開刀治療時,曾要求他們返還房屋,變賣以付清醫藥費;林父過世後,兩兄弟已聲請拋棄繼承權。

法官認為,兩兄弟握有房屋所有權狀,學成歸國後負擔房屋稅捐、管理費及房屋裝潢費等,認定兩人有實際負擔管理房屋的義務,並非借名登記,判決姜女無權占有,須歸還房屋,全案可上訴。華視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借名登記糾紛多 家族親友 情侶最常見

「借名登記」的情形非常普遍,原因很多,有的人是想節稅,也有的是要隱瞞自己的財產不願曝光,還有人是基於理財考量,不論何種原因,當您把自己購買的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時。

要注意,借名登記容易引發糾紛,很多「人頭」到最後可能會翻臉不認帳,硬說房子是自己的,因此,如果出資購屋者想要借用親友名義登記,事先就須預作防範。

簽訂「承諾書」 終止信託有保障

購屋者如要借用親友名義登記,可以先要對方寫下「承諾書」,確認雙方就房子有信託關係存在,這樣就不怕將來有糾紛了。承諾書的內容不外乎是「登記於甲方名下之不動產,係乙方信託登記於甲方名下,實際為乙方所有。」

由於白紙黑字簽訂承諾書,雙方存在法律上的信託契約關係,不動產所有人當然有權隨時終止信託關係,並執行返還請求權。

借名登記可以隨時終止信託關係

人頭購買房地產的法律風險

「借名登記」變「贈與」,因小失大 損千萬土地 嘆防兒才能養老

大小老婆「爭產大鬥法」三角習題必修學分 愛情、遺產分配、課稅義務

利用人頭戶炒房 二人遭重判! 人頭炒房逃稅 別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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