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自2011年6月開徵以來,稅捐單位緊盯這方面的買賣,財政部已整理出約7000件交由各地稅捐單位開始查核,其中,新北市即佔3700件,板橋地區有500件,稅捐單位人士表示,目前僅是初步查核,針對買賣的案件。
未來將進一步鎖定信託及贈與方式的移轉案件進行查核,欲規避奢侈稅查核的行為最好還是不要進行,因為每個移轉案件可以列管5至7年仍可進行查核之下,被查到要補漏繳稅額,還會有漏稅額三倍以下罰鍰。
稅捐人士指出,房屋移轉後的金流是查核重點,如果以贈與親友房屋再出售的房屋案件會列出清冊並列管7年,就算目前沒查核或查不到,2~3年後是否會被查核到並追繳還未定論。目前實務上,發現有利用信託方式移轉不動產以規避奢侈稅,因為以信託方式的移轉複雜度高,所以,目前查核動作尚不積極,但會造冊後列管。
奢侈稅課徵標的被排除在外者,需符合常態、合理及非自願性移轉房地產,稅捐人士指出,如果利用假贈與、假信託或是藉第五條第一款: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稅捐機關還是會依是否合理及屬常態判斷,進行了解是否有規避奢侈稅的作法。【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售屋短漏奢侈稅 補徵外最多罰三倍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俗稱奢侈稅)條例第22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出售持有期間在兩年以下房地,短報、漏報或未依規定申報特銷稅,或利用他人名義銷售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惟本條例自今年6月上路以來,截至7月底本所僅收到一件申報繳稅案件,可能有納稅義務人因疏忽或心存僥倖,尚未申報。
為遏止逃漏,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已彙整全國不動產買賣資料,並篩選可疑交易提供給各區國稅局,8月將開始查核,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短漏報情事,應儘速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經濟日報/台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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