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拍賣時會事先註明「點交」或「不點交」,所謂「點交」是指法院會將房屋的所有權及使用權一併交由得標者,由書記官與當地管區員警陪同得標者至房屋現場,強制執行,依法點交房屋。
不點交是指法院只將房屋的所有權交由得標者,並不包含使用權。因此若是消費者買到了不點交的房子,法院不會執行以上程序,若屋內仍有租賃情形或佔用者,得標者得自行溝通,通常都是付錢了事。
因此有些人惡意霸佔房屋,藉此取得談判籌碼,也就是俗稱的「海蟑螂」,大部分就是出現在不點交的案件上,如果是第一次購買法拍屋,專家都建議避免選擇這種不點交的房子。
自由時報 記者黃宣弼 更新日期:2010/02/2
http://key88.net/article17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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