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 6800 (編號e021) 地址:台中北區健行路VS益華街 
總類:電梯華廈   格局:套房    樓別:6樓/12樓
管理費:300   房租包含第四台.溫馨空間大.家電全
看屋專線0918075588 0982951988蔣小姐.
更多請參觀蔣小姐房屋網,歡迎託租.託售.代管.
http://key88.net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買房子是很多人的心願,特別是在過年前手上多了一筆年終獎金,更容易動了購屋的念頭,這段時間也是房仲成交放大量的時候。如果滿心歡喜買了新房子,卻發現房子本身有問題或產權不清,這時才驚呼被騙了,那就已經太遲,所以買房子前一定要特別注意,讓自己多一點保障。
究竟買房子遇到什麼樣的狀況容易被騙?永慶房屋研展部協理黃增福表示,在房屋本身屋況上,最常遇上糾紛或買方感覺受騙的例子,有不少都是來自於投資客的房子,由於投資客的房子幾乎都裝潢得美輪美奐,讓人一看就喜歡,買方也覺得省事不用再另外裝潢,通常就會一拍即合,交屋時看起來都很好,但問題都發生在實際使用之後,也就是買方住進去之後,真正開始使用衛浴廚房或家具之後,就會發生漏水、管線老舊不合用的狀況,花了大錢還毛病一堆。
買房子還會遇到產權出問題,黃增福表示,有不少人過年前需要資金,就會以很便宜的價錢來吸引買家上門,而買家也因為價錢可能低於行情不少,很快就決定買下,但等到要過戶的時候才發現產權不清,有的是付了錢但原本承諾可以使用擁有的範圍設施無法兌現,讓買家權益受損,有的甚至一開始就為了騙取訂金或頭期款,到買方發現的時候賣方早已不知去向,錢也討不回來。
第三個就是房子或周邊狀況有瑕疵,黃增福說,這些年大家比較重視房子是否為海砂屋或輻射屋,但有一些比方說過去是否為凶宅,鄰居有沒有餐廳、宮廟、甚至是養鴿子,都有可能成為嚴重影響買方生活品質的因素,如果買房子前沒有事先向左鄰右舍打聽房子有什麼狀況,等搬進去之後才發生生活品質不佳,已經來不及退了。
住商不動產總經理室專案主任徐佳馨表示,買屋不只是比價,從看屋到成交簽約、過戶、點交等等,都是一門學問,因此購屋人一定要多點耐心,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簽約時為保障權益,請使用制式契約書,以免契約中所載的權利與義務有所遺漏,而交屋日期與附贈設備等約定需註記清楚,以免衍生交屋糾紛。契約書上的標的物門牌要再三確認與所欲購買之房屋相同,並調閱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以防中途產權因借貸設定而有所異動,另外還需了解房屋是否仍有租約存在,以免因「買賣不破租」原則,導致無法交屋。還要確認賣方與登記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聯合晚報╱記者郭曉芸╱台北報導 2010/02/07
http://key88.net/article17251.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豪宅稅相關議題仍持續延燒;昨天各媒體大篇幅的報導,更讓輿論及多數人咸信,這次不但政府是玩真的,而且『開刀』的對象,就是近期頻頻開出或傳出成交創天價的諸豪宅。
不過,支持徵收此稅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於昨日一項『合理評定房屋現值』的會議中則強調,政府並非課徵新稅,而是針對沿用二十餘年,早已不合時宜的房屋稅課徵標準,特別是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部份。進行全面性檢討修正。財政部昨天也發新聞稿做出類似澄清。
到底現在政府『檢討』的是啥?豪宅稅到底有沒有要課徵?住展企研室持續、密切觀察此議題發展,整理從去年底開始的相關消息發現,各類說法都不算對,但也都沒有錯。
無論是加徵豪宅稅或檢討房屋稅,都源自於近年來北市房價的『豪宅化』現象;理所當然,此現象因豪宅而起,因比價效應而蔓延,所以去年底財政部就責成北市稅捐處進行相關研究,『豪宅稅』之名,在此首度出現。
之後雖然無論財政部和北市稅捐處都曾說明,這是全面檢討現行房屋稅課徵標準依據,也就是路段率和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不過近日發展皆顯示,此檢討是有『先後順序』的;評定現值和實際市價差距最大的豪宅,就是最先被『檢討』的對象,也才有昨日北市這邊,符合所謂課稅標準的豪宅,約有近一萬兩千戶的說法出現。
故根據官方說法,明年先得多繳房屋稅的,就是這些豪宅擁有者;其他官方評定非豪宅者,則仍按舊制納稅,待全面檢討完成後,才逐步變更。因此『先後順序』、『逐步』,才是這波房屋稅改的關鍵字。豪宅還是被加稅者,只是加的不是新稅目,而是調高路段率及房屋構造單價後的加倍房屋稅。
之所以有『先後順序』,當然是因為民怨所指之高房價,豪宅風難脫干係。不過這種片面式的變革,仍會招致『針對性過重』的批評,毋寧是標準的政治操作,目的在於創造『政府有做事』的幻象,平息短期高張的民怨。至於能否達到『平抑房價』的預期目標,似乎就不是主事者真正關心的!
房屋稅偏低,其實只是北市房價豪宅化的冰山一角;要真正遏制類似狂潮再度發生,除了調高高檔及非自用住宅的持有稅外,資本利得課稅還是關鍵作法。畢竟除了遺贈稅調降,導致海外資金回流至本地房市,造成都會區房價墊高之因素外,投資者,甚至短期投機客進場卡位,大賺箇中價差,更是搧風點火者。調高閒置資產持有稅及課徵資本利得稅雙管齊下,才是從稅賦角度管控資產泡沫的釜底抽薪之計。
至於昨天業界和外資齊聲表示,豪宅稅反而會形成標籤效應,給予新炒作題材、價格可能因此再漲兩成的說法,本企研室則認為,有關標籤及新增炒作題材的說法,以業界慣性,確實很可能產生;畢竟這形同官方背書效果,比自吹自擂更佳。
不過反過來,也等於讓沒被徵豪宅稅的『假豪宅』面具被揭穿;如果此舉可因此減緩同樣猖獗的比價效應,何不為之?今日有關報導則指出,北市目前『調查』的豪宅數,文山區居然比大安區多!這固然顯示,現階段官方之豪宅認定標準有問題,但同時不也昭示,目前市面上確實充斥一堆開價跟著雞犬升天的假豪宅?
另外,無論是否是針對性,只針對豪宅開刀也是不對的。不只豪宅,前週高調亮相,全世界只生產15部的藍寶堅尼超跑車,台灣居然出現爽快付帳的買主。這類的奢華消費,是不是也同樣該課稅?如果國內稅賦結構受薪階級貢獻比例偏高的問題不改善,全面課徵豪奢稅,毋寧也是一種亡羊補牢!
住展房屋網提供2010-02-05
http://key88.net/article17246.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今天指出,為促使地方評價委員會合理覈實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未來將各縣市政府致力於房屋稅稅負合理化的努力,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參考,以避免各縣市政府之不作為。
由於財經專業媒體刊登「『豪宅稅』根本是個假議題」社論,財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此則報導,並表示,將各縣市政府致力於房屋稅稅負合理化所做的努力,列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參考。
財政部表示,除了房屋稅稅負合理化之外,現行土地公告地價與市價偏離,地價稅的稅負也有不合理情形,前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將現行每3年公告地價之規定縮短2 年,以使公告地價逐步趨近市價。
財政部指出,已函請內政部研修平均地權條例,未來擁有高價房地者,其房屋稅及地價稅稅負將合理提高,以符合租稅公平。
財政部重申,上述措施是為落實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合理課徵,並非另行開徵新稅目。
中央社商情焦點 記者高照
http://key88.net/article17247.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政府的平價住宅還在規劃,建商看好商機早已起跑。包括麗寶、興富發、甲山林建設近來均選擇基隆、汐止交界地帶,推出房價一字頭的大型個案,全力搶攻平價族。
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表示,大台北民眾生活圈往東移動趨勢明顯,但北市東區房價高不可攀,南港、內湖也要一坪也要5、60萬元,甚至汐止較成熟的生活區,預計今年推案都會見到四字頭。
如此行情,對一般上班族而言,已構成購屋障礙,只好再向外圍移動。而目前大台北往東方向,能具上班便利性,有一定生活機能成熟度,且一般上班族能買得起的房價區,就屬汐止再過去一些的基隆八堵、暖暖一帶。
麗寶建設看好這個趨勢,去年底即已率先推案,即是位於暖暖碇內街、由藝人羅志祥代言的「台北Fun house」。
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說,「台北Fun house」基地面積有5700多坪,休閒公設可說應有盡有,每坪只要14到16萬元,俗擱大碗,完全能滿足平價族的需求;麗寶在基隆還有不少土地,未來還會陸續推案,一樣走平價路線。
麗寶建設副總何昭宏則表示,基隆一帶房市一向平平,不過在北市高房價擠壓下,「台北Fun house」銷售成績相當不錯,總戶數658戶,目前銷售已達四成,已購客戶中有有相當比例是來自內湖、南港等地區民眾。
興富發也決定今年第一季在暖暖推案,興富發副總廖昭雄表示,這是興富發首度進軍基隆,主要也是看好平價住宅市場將推出的個案位於暖暖源遠路上,約有2千坪,預計推出2、3房、總價只要3、400萬元,比政府平價住宅還平價。
甲山林建設預計過完年推出的個案,則是位於八堵交流道附近、長庚醫院商圈,案名為「城上城」。甲山林廣告副總徐永仁表示,個案也是鎖定買不起台北房子的平價族,為讓購屋人覺得物超所值,「城上城」在公設規劃上,可說空前。
徐表示,「城上城」基地面積達一萬坪,規劃的公設項目,包括一座三百人座的電影院、室內標準籃球場、3座回力球場、標準游池、兩座標準網球場、兩座羽球場等。其他還有健康步道、烤肉區、桌球、撞球、健身房及綠地開放空間,和飯店幾無兩樣。開價預計一坪17、8萬元。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2010/02/07
http://key88.net/article17248.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北房價節節升高,學者近來不斷提出「房價太高不合理」、「資產泡沫」的言論,但前兩天國有財產局標售仁愛路二段土地,又再創一坪679萬元新高價。這種衝突現象,讓有意購屋者實在難以遵循,到底現在房價合不合理呢?
我的看法是,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合理房價」,全世界的房價,沒有一個地方可以稱得上「合理」。因為全球工業化、資本主義之後,不動產除了滿足居住、辦公的需求之外,更演變為投資工具、個人及企業展現身份地位象徵,這些都涉及個人或部份群體對價值的判斷,沒有絕對的標準。
我常講,35年前高雄的房價一坪3萬3千元,台北一坪3萬5千元,現在同樣的房子,台北市一坪賣5、60萬元,高雄卻只賣一坪8萬元,這樣你說有合理房價嗎?我認為是沒有的。
同樣的,台中7期重劃區,5年前好多案子一坪只賣10、11萬元,甚至有的還只賣8萬元,現在預售行情跳升至每坪4、50 萬元,土地每坪由20幾萬元變成2、300萬元,這又哪有什麼公式可以算得出來呢?
社會M型化,有錢人競相追逐豪宅,形成群聚效應變成社會焦點,所以豪宅愈賣愈貴,連帶帶動周邊房價上漲,這是沒有辦法阻擋的趨勢,期待所謂絕對「合理房價」的出現,是難以企及的。所謂合理,應該是能被市場認同的價格,它隨著地區、時間、甚至個別屋主情況而有不同。
好比說一間房子持有人以單價50萬元買進,在持有人現金周轉順暢時,你可能要一坪60萬元才買得到;但若持有人手頭上資金周轉不靈時,可能出價每坪45萬元他就賣了。房價跟股價是不同的,全國同一股票的價格都一樣,房價卻是每間房子都不同,最主要還是看屋主的心態而定。
如何買到一間市場認同的價格的房子呢?我認為最具參考價值的就是成交價,因此想買房子的人應多蒐集資料、多利用知名房屋公司網站查詢該路段的成交行情,或者直接向建商要求提供開價的基礎,說明為什麼房子要賣到這個價位。
我們無須盲目地去追逐豪宅,那是旺旺蔡衍明、頂新魏家、鴻海郭台銘等有錢人的遊戲,但等待合理房價的來臨,也是不切實際的。只要人生規劃有需求,只要個人的財務能負擔,找到市場認同的價格,任何時機都是購屋好時機。
最後提醒一點,通常市場是以每坪單價作為比較基準,但在計算單價時,最好算出總價除以權狀坪數,以及總價除以扣掉公設以後的實坪,兩種單價。有些物件公設比高達35%,等於你付出的總價,100元中有35元是花在平常使用率不高的公設上;此時就要想清楚,這筆錢花得值不值得。
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紀錄整理2010/02/07
http://key88.net/article17249.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快後年提高 : 為了抑制房價,台北市率先開徵「豪宅稅」,外界質疑效果有限。財政部昨天強調,未來豪宅除了加重房屋稅,也將提高地價稅,並將公告地價由三年調整一次改成二年調整一次,若順利完成修法,最快二○一二年就會提高豪宅的地價稅。
財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但高價房屋的現值嚴重偏低,導致稅負相對偏低,因此要求各縣市透過合理評定房屋現值的方式,以提高高價房屋的房屋稅,台北市政府也是在現行制度下,調高豪宅的房屋稅,並非開徵新稅。
改兩年調一次 : 財政部表示,除了房屋稅之外,目前土地公告地價與市價偏離,地價稅也有不合理的情況,因此,賦改會已決議將公告地價由三年調整一次改成二年調整一次,以使公告地價逐步趨近市價,未來擁有高價房地者,地價稅也會提高。
財政部官員說明,公告地價改成每二年調整一次,必須修改「平均地權條例」,已函請內政部研議修法,由於今年公告地價已調整,若順利完成修法,最快二○一二年就可以透過調高公告地價的方式,提高豪宅的地價稅,若來不及修法,就要等到二○一三年。
財政部官員指出,為了鼓勵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現值及公告地價,未來各縣市的努力,將會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參考,換句話說,愈努力調高豪宅稅負的地方政府,將可以分配到較多統籌稅款,以避免縣市政府不作為。
自由時報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2010-02-07
http://key88.net/article17250.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租金 :14000 (編號e020) 地址:台中市南區建成路vs永和街
種類 :電梯華夏   格局 :3房2廳2衛   建坪 :34.70坪
樓別 :2樓/共13樓   管理費:1738 
中興大學旁,現況租屋,無家電
看屋專線0918075588 0982951988蔣小姐.
更多請參觀蔣小姐房屋網,歡迎託租.託售.代管.
http://key88.net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消費者委託仲介買賣房子時,享有「契約審閱權」,依內政部的規定,不動產買賣契約審閱時間至少在三天以上,如果房屋仲介任意剝奪你的契約審閱權利,這些條款將不能成為契約的內容。
倘若消費者自願縮短審閱的時間或是放棄契約審閱權,並在「自願放棄審閱權利」條款後面簽字,過去的司法實務認為這是有效的,消費者事後就不能再主張房屋仲介剝奪契約審閱權利。但最高法院今年有最新見解,認為定型化契約中加註「消費者自願拋棄契約審閱權」之條款,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條款應屬無效,仍應由企業經營者舉證來證明已提供消費者合理審閱契約之期間。
房仲代售,二小時內即成交 : 李姓男子委託永慶房屋仲介公司代銷他的新店市房子,雙方並於九十六年一月十六日晚間八時三十分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銷售價格為八百九十九萬元,嗣後於同日八時三十一分又簽署「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將底價變更為八百零二萬元。
永慶房屋於當晚十時許即偕同林姓買家前往看屋,林旋即出價九百零一萬元,因達於李姓男子的底價而成交,雙方在翌日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李並收下九十一萬元的簽約金。
但李事後反悔,除返還林的簽約金外並賠了林十五萬元,與林姓買家合意解約,李認為房子買賣不成功,於是沒有給付永慶房屋三十六萬四百元的仲介費用,被永慶房屋告上法院,李姓男子則指謫永慶房屋並未給予契約審閱期間,且既無房屋買賣成交,何來服務報酬?
訂約前應有合理之審閱期間 : 台北地院認為,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有契約審閱權,立法意旨在保障消費者於簽約前有充分時間瞭解定型化契約內容,如企業經營者於訂約前,未予消費者合理之審閱期間,則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法院指出,李向永慶仲介人員表示有意出售房子,迄至簽署契約書,其間不超過兩小時,李並非從事不動產買賣相關事業,依據社會通念,實難以認為李確實已經充分審閱並瞭解系爭契約內容。縱使永慶公司並未惡意剝奪李的審閱契約之權利,李也是自願簽字拋棄契約審閱權,然依據當時簽約過程、快速成交且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等客觀情狀而論,實難以遽而認定李已經充分審閱並瞭解系爭契約內容,因此判決永慶房屋敗訴。
來源:住展房屋網 
http://key88.net/article17214.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懸掛招牌出租房屋,是否要辦營業登記?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表示,大專院校或公司附近,出租房屋的店面,招牌林立,明明是公司經營,卻以個人名義逃避營業稅,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財政部971105台財稅第09704555660號函釋規定一、個人出租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予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98年1月1日起,應辦理營業登記。
課徵營業稅:
(一)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之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
(二)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
(三)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二、未符合上述情形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按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三、本令發布前,個人出租建物已核課稅捐確定案件,不再變更。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來源:中區國稅局臺中市分局 更新日期:2010/02/0
http://key88.net/article17215.html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