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搭鐵皮屋不申報 罰鍰重
台北縣稅捐處7日表示,工廠如果因廠房需求,自行興建鐵皮屋使用,必須於興建完畢30天內,向當地稅捐處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因而漏稅的話,除需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台北縣稅捐處指出,近來實地查核房屋稅籍狀況發現,許多工廠因為需求逕自擴建鐵皮屋使用,卻未向當地稅捐處提出申請,因此紛紛開出稅單,除了要求補稅之外,如果已經逾期未申報者,還會處以罰鍰。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房屋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除了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並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應課徵房屋稅外,對於民眾未經建管機關核可,自行興建的房屋,也就是俗稱的違章建築,也應課徵房屋稅,
如對違章建築房屋不予設籍課稅,對合法房屋而言有失公平;但是違章建物完納稅款,僅表示納稅義務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比如民眾常在自家房屋頂樓、一樓前後搭蓋建物,以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這類情形也是要課徵房屋稅,如果稅捐處清查發現,也會併入原來的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稅捐處強調,房屋在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後,應於完成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稅捐處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的話,除需補繳應納稅額,還會被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2010-12-08
違章房屋建造完成 應於30日內向稅捐處申報
稅捐處表示,自行建造鐵皮屋作為工廠使用,未向稅捐處申報房屋稅籍,經稅捐處查獲,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該處呼籲納稅人應留意稅法規定以免受罰。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房屋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除了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並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應課徵房屋稅外,對於民眾未經建管機關核可,自行興建的房屋(即俗稱的違章建築),也應課徵房屋稅,對合法房屋而言才不失公平,至於房屋稅之完納並不代表該違章建築為合法。
另民眾常會在自家房屋頂樓、一樓前後搭蓋建物,或將原有陽台封閉以增加房屋的使用空間,像這類情形也是要課徵房屋稅,如果稅捐處清查發現,也會併入原來的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稅捐處呼籲,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房屋在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後,應於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
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因而發生漏稅的話,除需補繳應納稅額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亦可電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02-89528200)及各分處洽詢,或利用臺北縣政府稅捐服務網(http://www.tax.tpc.gov.tw/)查詢。
NOWnews 記者吳正童/北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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