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密集查稅 財部秀成果

為了打炒房,財政部鎖定了預售屋,或是不動產交易金額較大,或是短期交易頻繁者的交易情形,進行查稅,各地區國稅局從去年10月到今年1月5日止,共查獲48件,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3億。

其中,成交金額逾5,000萬元的豪宅型預售屋的交易有15件,補稅1.39億元,平均每人被補稅926萬元,效益頗高。

國稅局表示,雖然財政部指示,除了查預售屋交易外,也要稽查在1年內買賣交易的成屋,但是由於成屋的稽查比較不易,這次查稅的成果,主要是預售屋交易,因為預售屋尚未興建完成,在未完成之前,預售屋屋交易僅有權利的交易,不屬於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的範圍,屬於財產交易得。

各地區國稅局從去年10月到今年1月5日止,密集抽查94年到98年的交易案,以實際查獲的市場交易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費用後的餘額,核定為所得額,補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昨天公布的查稅成果,查獲94年至98年違章48件,短漏報所得額8.07億元,補稅3.01億元。而99年出售的房子,要等今年5月報稅時才申報。

國稅局官員表示,財產交易所得漏報要處罰0.4倍,以補金額3.01億元的0.4倍估算,可罰1.2億元。合計補稅加罰可為國庫帶進4.2億元收入。

這次查獲案件主要集中在台北市,台北市國稅局共查獲短漏報所得6億多元,平均每件短漏報所得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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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核定。

財政部並指出,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規定,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該部核定標準核定,惟經稽徵機關查獲實際交易價額,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計算所得額,涉及故意或過失並符合同法第110條規定者,並得處以罰鍰。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1-01-14

豪宅交易查稅 首波補稅3億

為打擊房市投資客,財政部五大國稅局鎖定豪宅交易全面大查稅,昨日公佈首波成果,自去年10月至今年1月5日止,共查獲48件,合計補稅3.01億元,平均每件補稅金額628萬元。遭罰案件中,有15件交易金額在5千萬元以上,應補稅1.39億元,以大台北地區預售屋買賣逃漏稅最多。

賦稅署官員指出,目前主要鎖定97年度財產交易所得資料查核,並視個案狀況往前或往後幾個年度來查核,一旦查到有逃漏稅明確事證,就會開單補罰,一般來言有申報者罰0.4倍,無申報者要罰0.8倍。

去年房市漲最兇,但去年財產交易或預售屋買賣所得,要在今年5月才要報稅。賦稅署官員說,這項查稅將持續至年底,今年7月將會公佈第二波查稅結果,呼籲去年有買賣房地產的民眾,要誠實申報,以免被罰。

這次五大國稅局查稅對象,鎖定在94年到98年進行預售屋轉賣者,以及市價超過5千萬、一年內轉手的投資型豪宅。

財政部指出,依法預售屋的買賣,因房子都還未過戶,屬於權利移轉,要依房屋實際買賣的獲益來課稅。中國時報 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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