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民法之規定,兩人結婚,只要有公開之儀式即算結婚了。即使未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亦不影響婚姻之效力。因此,夫妻之報稅,除了新婚或離婚當年度有可選擇之外,其餘的皆要合併報繳。
以下,我們分別說明婚姻關係處於各個階段時,報稅的情況及方法。
新婚夫妻如何申報﹖
在課稅年度中結婚之夫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呢?依現行稅法規定,在年度中結婚者,可選擇夫妻各自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依夫妻2人之所得,扶養親屬等狀況,可有下列
3種申報方式:
夫妻各自單獨申報,也就是夫妻各填寫1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夫妻所得完全分開計算,各自單獨申報。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雙方皆無薪資名目所得,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稅。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以夫或妻當納稅義務人,將夫或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為免逐一試算,有兩項原則可供參考,則可找出最省稅之申報方式:結婚當年度夫妻兩人所得相當,或兩人都是會計師、律師、醫生等執業者,無薪資名目的收入,則採各自單獨申報較划算。
雙方都有薪資收入,但收支狀況很不平均,一方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和扣除額卻很少,反而收入低之一方免稅額或扣除額很高則選擇夫妻合併申報,以低薪而有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較為節稅。
當然國稅局在各收件服務處備有申報軟體亦可協助納稅人現場試算選擇最節稅的申報方式。或透過網際網路之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亦可自動計算出最低、最有利之應納稅額。
至於結婚之時間如何計算?民法上結婚係以登記為要件,故以登記日為準( 97 年 5 月 22 日以前結婚不以登記為要件,而以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日為準),稅捐稽徵機關亦掌握有戶政機關通報之結婚資料,新婚夫妻切記只有結婚那一年度的所得稅可以選擇單獨或合併申報,以後年度務必合併申報,以免受罰。
夫妻所得合併申報 計算稅額方式
夫妻兩人均有所得時,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呢?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應辦理合併申報,不可以單獨各自申報,但自 92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納稅義務人可以就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而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在計算本人或配偶薪資分開計稅部分之應納稅額時,僅得減除本人或配偶自己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餘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
計算方式分3種,以應納稅額最少者辦理申報。如果採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則程式將以最有利之計稅方式,計算應補(退)稅額,納稅義務人不須再為夫或妻誰做納稅義務人可以繳最少的稅而傷腦筋了。
夫妻所得合併計算稅額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將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將夫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誰當納稅義務人都可以)
分居夫妻如何申報?
分居怨偶如何報稅?感情不睦甚而分居之夫妻,若能共同商議以最有利的計稅方式並合併申報,當然最好,否則亦不能用不知道對方動向或收支為由而單獨申報。
在合法又合情的作法,即是在申報書「 囗夫妻分居」 處打勾,並填上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以便稽徵機關用電腦歸戶核稅。
而分居夫妻經核定有應補稅額者,稅捐稽徵機關可依據納稅義務人之申請,根據夫妻各自應分攤之應納稅額,減除其已扣繳稅款、可扣抵稅額及自繳稅款後,分別發單補稅。
分居之夫妻,若有一方未辦理結算申報,一旦有短漏報之情事,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得向未辦結算申報之一方補稅處罰。
年度中離婚之夫妻當年度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單獨申報,離婚日期之認定係以登記為要件,離婚生效日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日為準,若是法院判決離婚者,則以判決日為準。
至於離婚後所取得之贍養費要不要報稅?
依財政部 91 年 4 月 24 日台財稅字第 0910451253 號函規定,夫妻離婚依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配偶之一方應給付予他方之財產,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10.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來源所得如何申報?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來源所得 99 年度申報方式:
大陸地區人民的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稅,視其於 99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日數:
居停留合計滿 183 日者,應辦理結算申報。
居停留合計未滿 183 日者,由扣繳義務人就源扣繳,免辦理結算申報,如有非屬扣繳範圍的所得,應由所得人依規定稅率申報納稅(需使用該部分專用申報書);如其有配偶屬臺灣地區境內居住之個人時,亦得選擇與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
常見所得稅申報的六大問
琴兒工作已經多年,自從母親退休之後,為了節稅,都把母親列入撫養抵稅。可是她發現母親每次給她的扣繳憑單都不是很準確,造成她這兩年都被國稅局追討稅款。今年她請母親去辦理自然人憑證了,可是,琴兒心想,這樣真的就可以完全解決扣繳憑單不齊的問題了嗎?
【Q1:扣繳憑單不齊?】
許多人對於收集單據相當的不擅長,在報稅的時候就會是件令人頭大的事情。不過由於科技的進步與發達,單據類都是用電腦列印的,因此可以補發或者是列印明細出來。
像琴兒遇到的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去各地的稅捐機構,請他們協助列印出母親去年整年的所得,也就看得出來需要申報的金額是多少了。不過在有自然人憑證之後,資料都會匯入,對於忙碌的上班族來說,申請自然人憑證,就不用忙著蒐集扣繳憑單了。
在這裡也要提醒民眾,若您是第一批辦理自然人憑證的用戶,今年無法再延期,記得要去更換。還能夠延期的民眾,要在憑證到期前60天,到內政部網站(moica.nat.gov.tw),點選「憑證作業」,找到「憑證展期」,就可以延長三年的使用;或是在到期前60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三年內,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
【Q2:醫療收據保險給付/稅款抵繳只能二擇一?】
保險公司已經陸續寄出保費的繳納證明,若是您還沒有收到,保險費的繳費證明可以要求補寄一份,保戶只要撥電話到保險公司即可。
不過也要提醒您,每個人保費的抵繳限額是兩萬四,並且要被保人必須是直系親屬、且在同一所得稅申報戶才有效。至於醫院收據的部分,由於正本不能補發,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正本拿去申請保險給付了,可是並沒有全額都獲得理賠的話,也可以請保險公司開立「差額給付收據」,這同樣可以列舉在醫療費用當中扣除。
【Q3:夫妻可否分別報稅?】
這分成好幾種情形,如申報年度中新婚、離婚、正常夫妻關係、分居等。各種狀況都有不一樣的申報方式,以年度中新婚與離婚來看,當年度都可以選擇「合併」或「獨立」申報。至於第二年開始的正常夫妻,就一定要合併申報,以夫妻中所得較高者當納稅義務人。
而分居中的夫妻,必須分別在申報書中註明「已分居」字樣個別申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也特別說明,夫妻分居所得歸戶合併後的全部應納稅額,可申請分別按個人應納稅額占夫、妻應納稅額合計數的比率,計算各自應分攤的應納稅額,減除其已扣繳稅款、可扣抵稅額及自繳稅款後,分別發單補徵。
有鑑於現在外籍配偶人數的增加,國稅局也表示,外籍配偶在台居住滿183天就要夫妻合併申報;居住未滿183天,即非居住者,可採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不用合併申報、無免稅額與扣除額)。
【Q4:不到繳稅標準還要報稅嗎?】
許多社會新鮮人的年薪可能低於繳稅門檻,不過不到繳稅的標準就不用申報嗎?在這告訴您,如果年收入扣掉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後小於或等於零,是不用辦理結算申報的,不過考量到現在許多公司會先預扣稅款,不申報的話,也沒有辦法獲得退稅。因此建議大家都去做申報的動作,說不定有退稅的可能。
【Q5:雙親可分開申報撫養?】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節稅秘笈,許多民眾現在會採取以撫養的方式來節稅,不過有時候因疏忽造成兄弟姊妹間撫養重複申報,而被要求補稅。在這裡要提醒您,若是自己有節稅的需要,不妨與家人溝通,確定如何撫養節稅效益最大,再來申報。
也許您想問,父、母年滿60歲或是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可以分別給兩戶撫養嗎?答案是可以的,若是父母其中一方沒有收入,則無收入的一方可以單獨被撫養申報,但若父母的收入都有超過免稅額,建議夫妻合併申報比較好。因此要確認好父母申報年度收入情形如何,試算看看撫養是否划算,以免發生需要補稅的情形。
另外,撫養雖然不限直系親屬,不過規定也不少,建議民眾想要節稅的同時,還是要做些研究,將申報所需要的文件準備齊全,確實達到節稅的效果。
【Q6:撫養子女有限制?】
許多父母往往會列報年滿20歲的子女為撫養,而被要求補稅。在這裡要告訴您,年滿20歲可以被報作撫養的條件必須是「就學中」的子女,補習是不算在內的。
申報時要附上學費收據,若是在國外就學,只要是教育部認可的學校,一樣是附上收據申報即可。若是子女在服役當中,也不能被報扶養,但薪水也不需要報稅。
精實新聞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