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節稅 4撇步

報稅季節到來,房仲業者提醒,不動產交易或出租、承租行為,在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皆有節稅的方式及空間,納稅義務人可準備相關文件,才能在所得稅申報爭取最有利的節稅空間。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中,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大致可分為4大類,包括售屋、購屋、出租屋、承租屋等。

以賣房子的屋主而言,最單純的情況是因售屋產生所得,而最簡單的申報方法,就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售屋所得。

舉例來說,該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最新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37%,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37萬元。

但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也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價額申報。

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扣抵。

如果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元。陳俊宏指出,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如小明在去年度支出的購屋貸款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應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40萬元,但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

至於去年曾經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換屋族,在申報所得稅時,也有節稅招數,陳俊宏表示,當民眾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是有機會可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扣抵或退還,也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2011-05-03  工商時報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買、賣屋 房東、房客所得稅申報方法

報稅輕鬆省 房東、房客列舉租賃支出證明 合法節稅

買屋賣屋節稅 報稅列舉扣除 交易損失成本支出

報稅 2011 售屋財產交易所得 善用扣除成本項目費用

房貸利息 房租報稅 保留單據節稅省很大

報稅 扣除額簡便好查 扣除額節稅要點

房屋稅開徵 稅單先核對再繳稅 繳納方式有七種

報稅試算 採標準扣除 有疑慮民眾可自行報稅

報稅試算 核對代算稅額 確認回復完成申報

報稅扣除額查詢 擴大七大項 單據備齊節稅有道

報稅利多 綜所稅380萬戶減稅 雙薪家庭省1萬4

房屋稅開徵 老房子稅加重 民眾批搶錢

到《報稅列舉 不動產買賣租賃 節稅有撇步》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