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年增二千戶 糾紛不斷

近十年來自殺、他殺人數飆升,據信義房屋保守估計,全台一年新增凶宅高達二千戶,由於凶宅問題不像輻射鋼筋、海砂屋、漏水屋等可以改善,加上鄰房擔心影響房價,警方基於個資考量不願透露下,在交易上引發不少糾紛。

為避免民眾投入畢生積蓄後,才發現與「阿飄」同住,運氣好一點,房屋價值減損二至三成,運氣不好的,想轉售還乏人問津,立委賴士葆指出,將推動住宅法中納入「房屋履歷」,將輻射屋、海砂、凶宅等,全部列入。

台北巿議員黃珊珊說,隨著凶宅數攀升,國人對凶宅認定標準逐漸擴大,為避免屋主隱瞞,將推動台北巿實施「房屋安全身分證」制度。

近幾年來凶宅以驚人速度增加,發生交易糾紛比率有增無減。值得注意的是,在自宅自殺比例相當高,以九十五年四四○六自殺、自傷案中,有一八八一件在自宅死亡。

內政部統計,去年一四八二件購屋糾紛中,除其他(無法歸類的原因)外,房屋漏水位居第一,占一成六八,其次就隱瞞重要資訊占總糾紛數約一成五二。

至於凶宅要如何認定?信義房屋客法部協理劉韋德指出,目前法律上沒有統一標準,不過內政部曾有解釋,即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的事實,其中,自殺只要原因發生在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內即可認定為凶宅(不論是否在屋內死亡),他殺則發生與結果都須在屋內才算是凶宅,但意外死亡(如一氧化碳中毒)並未納入。

不過,劉韋德強調,信義房屋認定較內政部寬,像之前曾發生獨居老人死在家,後續這戶住宅出售即引發糾紛,為此,該公司將自然人意外死亡未經發現,並陳屍於保障範圍內超過七日以上認為為凶宅。2011-07-01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買到凶宅 房仲最高原價購回

房仲業者昨日宣佈,開始對「凶宅」推出制度化保障機制,在交屋後約定保障1年期間,若民眾買到凶宅,最高可獲原價買回的服務,降低凶宅糾紛發生率。

信義房屋總經理薛健平說,台灣每年約有2000-5000戶房屋,發生自殺或他殺或意外死亡超過7天的案件,這些非自然死亡個案發生地點,就是俗稱的「凶宅」。

薛健平說,民眾對凶宅排斥度高達8-9成,但是仍有少數投資客或西方宗教、無神論等客戶不畏「凶宅」。這種交易,只要在不動產說明書、契約書上載明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即可,一般而言,屋主「承認」的凶宅物件,大約為市價6-8折,銀行貸款僅剩下4-5成。

永慶房仲集團法律服務部吳宜學經理提醒,若明知凶宅而未告知的屋主,民法、刑法各保留10、15年追訴期,除了吃上詐欺官司,還要賠償費用。近年來台灣逐漸正視凶宅問題,已經有不少判例,判決凶宅物件交易無效,或是原屋主必須陪償高額價差。

目前信義房屋、永慶房屋直營體系均提供凶宅交易保障服務,總部建置特殊屋況物件資料庫,並在交屋後約定保障的1年期間,若消費者發現買到凶宅,將依照保障約定書進行補償措施,最高會依原價購回。〔自由時報記者簡明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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