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新興里長,被人檢舉帶頭違法,因為里長在未經許可下,擅自佔用市政府的公園綠地,大興土木蓋土地公廟,其實這名里長知道自己理虧,但強調是民意所託,而且部分工程已經完成,不過市府前往查察後,認定是違建,近期內將勒令拆除。

剛完工的四角涼亭,水泥半乾,紅色樑柱旁還有一堆水泥龍雕,等著安裝上架,這座土地公廟的初期工程,才進行不到1/3,卻被民眾踢爆,是座違章建築,而且還是里長帶頭違法。

台中市太平區新興里,民國94年進行區段徵收,大樹旁原本的土地公廟遷移,現在完成徵收後,里長為了順應民意,接受信徒樂捐重建信仰中心,但舊址已成公園,豈能隨便大興土木,寺廟9月15日動工後,果然收到市府勒令停工的公文原本排定11月21日的入火安座儀式,現在將面臨違建拆除喊卡外,里長可能還因為違反建築法規,吃上官司,讓原本造福鄉里的美意,變了調。(民視新聞喬祖豫、陳建華台中報導)

公園內蓋土地公廟 里長帶頭興土木 民眾投訴

太平新光區段徵收新闢的鄉鄰公園內,近來有人大興土木搭蓋涼亭、金爐,有民眾向本報投訴,該處將興建土地公廟,批評相關建物沒取得建照,是標準的違建,質疑民眾若想祭拜,應合法取得土地,不該違法佔用公園,要求市府依法處理。

民眾向本報投訴,指稱太平區新興路和太文路口,新光區段徵收後闢建的鄉鄰公園,約二個多月前,由新興里長鄭慧鋒帶頭,在公園內興建土地公廟,一開始先搭建涼亭,雖一度停工,但最近又繼續動工,連金爐都蓋起來。

該位民眾表示,民眾有信仰想祭拜可以理解,但應該合法取得土地再蓋廟,如今在公園用地內搭建涼亭、土地公廟,明顯屬於違建,不應佔用公園用地,還反問如果想拜拜就可蓋廟,那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民眾是否也能在公園內興建教堂?要求市政府依法處理。

新興里長鄭慧鋒表示,新光區段徵收未開發前,附近有一座存在數十年的土地公廟,當時為配合開發拆除,並將土地公暫時移往朝天宮媽祖廟祭拜。

鄭慧鋒表示,重劃完成後民眾要求重建,但因所有土地前縣府都標售出去,根本沒有土地可使用,在民眾要求下,才會在公園角落興建涼亭、土地公廟,因所佔面積只有公園三十分之一,並未影響休憩空間,且四期、五期重劃區內,市府都有在公園預留土地公廟用地的例子,希望市政府能同意蓋廟,讓民眾休閒和信仰並存。

地政局:沒建照就是違建 將拆除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林至真表示,只要沒有取得建照,在公園裡興建涼亭等建築物都屬違章建築,將通報太平區公所依違建程序進行查報,再交由拆除隊依法拆除。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太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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