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全台截至今年9月為止,已發生1402次火災,造成322人傷亡,房屋損失共計9634萬元,財物損失更高達5.5億元。祝融威力不可小覷,一旦發生往往損失慘重,為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可買「住宅火險」求心安。
但產險業者統計,台灣不到3成民眾投保住宅火險,其中有9成是因房屋貸款,銀行要求投保,可見住宅火險接受度仍低。
泰安產物保險整合行銷部副理曾憲章表示,由於民眾通常是在貸款期間被迫投保火險,貸款繳清後反而不繼續承保,投保時保險受益人是銀行,但房屋歸己所有時卻毫無保障,是很奇怪的現象。
防範意義大於理賠
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除了保障火災事故外,還包括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地震等意外事故引發煙燻之損失。從2002年4月起,政府規定購買住宅火險須一併投保地震險,火險承保範圍包含建物、裝潢及動產家具,地震則須房屋全倒或半倒才能獲得120萬元的理賠金。
新光產險火險部副理劉定青表示,火災險與地震險綁在一起,但地震險理賠方式過嚴苛,讓民眾反而不願承保,是住宅火險乏人問津主因。
目前火險分為「一般型火險」與「附加型火險」,一般型只承保建物外殼,財損亦有折舊問題,附加型名稱依產險公司而異,但附加型有家人醫療傷害、竊盜、家具實損實賠、寵物意外醫療等承保內容供民眾選擇。
為求安心,民眾可自行換算房屋造價成本,向銀行要求足額保險。不過,永慶房屋契約部陳俊宏經理表示,投保火險應看個人需求,防範大於理賠,建議購買中古屋的民眾留意管線老舊問題,小心火燭為宜。 蘋果日報【張琬聆╱台北報導】
住家綜合險更全面 個人傷害一併納入保障
一般民眾為了配合銀行房貸的要求,會替住家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及地震基本保險,而其承保範圍包括財產損失、第三人責任以及地震造成的全損等三部分,可是實際在火災發生時,針對屋內住戶的保障並不夠完備,因此產險業者建議,民眾可再添購「住家綜合保險」,連住戶傷害險也都有保障,包括若不幸殘廢或死亡,每人最高200萬元,若體傷也有住院日額1000元可領,以90日為限。
產險業者解釋,有關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險的承保範圍,其中火險部份,是提供建築物及建築物內動產,當發生火災、爆炸、閃電雷擊、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煙燻、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等。另外,還有所謂費用補償,包括「災後清理費用」、「臨時住宿費用」、「臨時生活補償」等。
至於地震基本保險部份,承保範圍為建築物不含裝潢,當發生地震震動,地震引起的火災與爆炸,地震引起的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等,及地震引起的海嘯、海潮高漲、洪水等,提供建築物依重置成本最高不超過120萬元,及額外費用補償的臨時住宿費18萬元。
產險業者認為,民眾因應住宅地震災害風險的規劃,投保火災及地震基本險,應認知提供的保險內容,以利災後申請理賠,如果認為基本保障不足,但又不了解應如何選擇投保才周延,可評估住家綜合保險組合,一次購足。
產險業者強調,住家綜合險保單不論在承保範圍、額外費用補償方面都與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有相當程度上的差異,消費者可自行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商品,讓居家安全保障更趨完整。鉅亨網記者張中昌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