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金額大,民眾與房仲業者糾紛頻傳,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網統計台北市今年第一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發現,48件糾紛中,仲介業的糾紛就佔38件。

給不動產說明書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統計近4年仲介業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遭罰款的152件中發現,廣告與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佔61件最多,其次為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達45件。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指出,近年仲介方面產生的糾紛已逐漸下降,但仲介業仍佔最多糾紛來源,可能因為仲介業成交量大,糾紛也多。

台北市地政局長陳錫禎建議,買賣房屋前應詳細閱讀廣告及銷售內容、委託合法仲介,並要求仲介提供不動產說明書。

地政局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科長蕭子慧說,民眾應要求仲介業提供「不動產說明書」,而非「房屋近況說明書」,兩者差別在於「不動產說明書」是經由仲介業檢查、確認過房屋狀況才提供給消費者房屋資訊,而非由屋主自行填表告知,對消費者有更多保障。

蕭子慧表示,為加強市場交易安全,經調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仲介業,將會被罰6至30萬元,若被發現是非法仲介業,開罰10萬元至30萬元,並移送法辦,地政局將不定期查訪,每查到一次違規,就開罰一次。

擬建置申訴平台

李同榮說,目前公會已加強宣導要求仲介業者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另外也正建置申訴平台,可加速處理民眾與仲介的買賣糾紛。

台北市不動產交易糾紛開罰件數

.廣告與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或未註明經紀業名稱/61件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執行經紀業務者/45件
.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18件
.僱用未具經紀人員資格者,執行經紀業務/13件
.尚未與屋主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書即廣告或銷售/9件
.未設經紀人/6件
合計:152件
註:違反台北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件數,統計時間為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
資料來源:台北市地政局 蘋果日報【邱煜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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