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周杰倫母親葉惠美購買豪宅後卻發現窗外面對亂葬崗,怒控建商事前未告知,類似買房糾紛愈來愈多,房仲公會全聯會決定修改不動產說明書規範,要求業者賣房前必須詳列建物五十公尺內包括墓園、變電所與瓦斯行等嫌惡設施,甚至如前總統陳水扁住家等有爭議性的名人住所,都必須寫進交易合約中,新規定預計下月報內政部後即開始實施。

 

建物50米內 賣屋須列嫌惡設施

政府規定房仲業者接受賣房委託後,須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揭露房地產各項資訊,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此說明書也是日後買方發現房屋瑕疵,據以請求賣方負起責任的依據。

永慶房屋法務經理吳宜學表示,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卻沒記載,依法可罰業者六到卅萬元。

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去年九月,監察院以房仲業買賣房屋,最高收取百分之六的服務費實在太高為由糾正內政部,為爭取維持服務費上限,業者提出改善房屋交易品質方案。

此次不動產說明書修正項目,包括須詳述土地與成屋的權利種類及使用管理狀況,如有無查封、假扣押,出租或占用,及社區管理委員會有無運作、住戶有無欠繳管理費。

在建物的瑕疵資訊揭露上,除原本的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危險建築,有無漏滲水、違建、禁限建、發生過火災等災害外,全聯會還增列屋主持有期間是否發生過兇殺案或自殺案;建物半徑五十公尺內,是否有加油站、變電所、高壓電塔、瓦斯行、殯儀館、葬儀社、垃圾場、焚化廠、墓園等嫌惡設施。

李同榮說,除一般認知的嫌惡設施,公會還打算把民眾不喜歡、忌諱的項目都儘量列入,例如有爭議性的名人住所,像前總統陳水扁的住家,或可能帶來髒亂或噪音的KTV、餐廳及色情行業。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區位條件會影響房產價格,本應詳述,假使業者願意加強,政府樂觀其成,但地政司也強調,服務品質本來就要提升,與調降服務費上限是兩碼子事,應分開處理。【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你不愛他愛 賣屋「嫌惡設施」見仁見智

房仲公會要求業者詳列建物附近的嫌惡設施,學者與業者多認為,這將有助減少房屋交易糾紛。學者建議,嫌惡設施的認定應以廣泛認同為主,會影響身心健康的嫌惡設施一定要詳述,其他則充分告知。

聯合報新聞,民眾買房最怕遇到住家附近有嫌惡設施,但怎麼定義嫌惡設施,頗有難度。房仲業者說,有些消費者愛買在學校附近,覺得方便運動,但也有民眾認為住在學校旁較吵雜,顯示嫌惡設施定義見仁見智,買房前除了研究不動產說明書外,實地勘查是不二法門。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教授楊宗憲表示,房地產賣方願意揭露嫌惡設施,當然對買房民眾有幫助,只怕賣方不願意或覺得沒必要;他認為,重大瑕疵、會影響身心健康的嫌惡設施一定要詳述,其他則採充分告知原則。

楊宗憲曾做過嫌惡設施影響房價研究,在台北市,以殯儀館對房價的影響最大,其次是汙水處理廠、寺廟、電塔與垃圾焚化廠;而受消費者喜愛的鄰近設施,以大專院校對房價的影響最大,其次是大型公園、百貨公司、捷運站及大型體育場館。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嫌惡設施分兩類,一為「威脅生命型」,如加油站、變電所有爆炸疑慮,高壓電塔可能產生電磁波;另一為「妨礙安寧型」,如機場與神壇。她說,住宅附近若有嫌惡設施,與區域房價的差距約在一至二成。

永慶房屋法務經理吳宜學表示,嫌惡設施的認定應以廣泛認同為主,但有些項目見仁見智,例如在台北市師大商圈中,有些人喜歡附近有餐廳,有人卻很討厭。徐佳馨也說,有人認為與神佛同住不錯,樂於住寺廟旁,但有些消費者卻討厭住家附近有宮廟。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買房也是買生活環境,房仲業者將周遭的嫌惡設施查明清楚,有助減少交易糾紛,不過最好以「明顯可查證者」為原則,不然有些項目難以界定,會有模糊空間。中央網路報 張達智/整理

嫌惡設施延伸閱讀

購屋詳閱契約 保留文宣避糾紛

裝潢屋小心暗藏缺點 拆解仲介銷售話術

碰不得的房子3 趨吉避凶基本風水自己看

周董「景觀墳墓宅」 法官勘驗變綠地

購屋首要五大關鍵守則

看屋技巧眉角 10分鐘成看屋高手

風水最忌外部沖煞 常見煞氣破解秘法

10種買了後悔的房子 哪些房子不能住

剪刀煞影響大 哪些風水煞氣易招災?

嫌惡設施 買變電所用地反悔 法官駁回

到《賣屋須列「嫌惡設施」 避購屋糾紛》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買房糾紛 買屋注意事項
    全站熱搜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