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謹慎申報扶養 免影響補助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又到了,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民眾申報扶養親屬可以減稅;
有鑒於每年都發生民眾將自身資料提供他人申報扶養,造成本身的社會福利補助資格受影響,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再次提醒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勿任意將自己的資料提供他人申報為扶養親屬,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即時報導】
親戚申報扶養 恐失低收資格
報稅季又到了,由於每年都發生民眾將資料提供給別人申報扶養,影響社會福利補助資格,北市社會局提醒低收入戶勿隨意將資料提供他人申報為扶養親屬,以免影響權益。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去年清查低收入戶時發現,部分民眾因為讓高所得親屬申報扶養,喪失社會福利補助資格。
社會局舉例說明,王姓夫婦家境困頓,育有1子1女,原本具低收入戶資格,但因子女被工作收入較高的舅舅申報扶養,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將舅舅的收入及資產納入計算,導致王家遭取消低收入戶資格。
社會局表示,根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低收入戶資格審核家庭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配偶、直系血親、同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兄弟姊妹外,還包括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領取北市社會福利補助的民眾,如被別人申報扶養,申報者將納入家庭人口審核範圍。
社會局提醒,領有社會救助補助民眾,除非確實接受親友扶養照顧,別隨便提供資料供高所得親屬申報扶養,以免權益受損。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6日
扶養親屬的10大常見錯誤
錯誤1:申報扶養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的父母,但父母全年所得(包括利息所得)卻超過8.2萬元免稅額?
正解:父母全年所得不及8.2萬元才可視為無謀生能力,否則要申報扶養應檢附醫師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才行。
錯誤2:列報已年滿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或在大陸就學的子女,例如,列報21歲補習中的子女。
正解:年滿20歲子女只有尚在就學或符合「無謀生能力」規定的才能列報。
錯誤3:申報扶養在所得年度前已死亡的親屬;或在結婚或離婚當年度之外的時間申報為夫妻,例如:99年2月結婚,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
正解:只有發生時間在課稅當年度才能列報。
錯誤4:申報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例如:叔、伯、舅等,卻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適用12.3萬元的較高免稅額。
正解:只能適用8.2萬元的免稅額
錯誤5:重複申報扶養親屬如:子女同時列報扶養父母。
正解:請兄弟姊妹事先協調好,或提示確有扶養事實的證明,避免因被剔除免稅額而爭執。
錯誤6: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例如姪、甥,然而並未實際扶養者;或是所申報扶養的其他親屬的父或母本身有所得、財產,卻被你申報扶養;
申報扶養未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其他親屬或家屬,且稱謂欄誤填為「子女」或代號3。
正解:這是國稅局查稅的重點所在,須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且有實際扶養事實,才能被核定,否則會被剔除而補稅並處罰。
錯誤7:申報扶養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等子女
正解:免稅所得者的子女不能被其他人申報扶養。
錯誤8:錯誤申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正解:只有就讀大專院校的子女才能列報。
錯誤9: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扣除,未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
正解:此卡並不是列報身心障礙扣除額所要求的證明文件。
錯誤10: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例如:父母的利息所得。
正解:想被補稅加罰,決定申報扶養前請全盤了解父母的所得。
奇摩理財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