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轉信貸 利率至少降4個百分點

為了避免民眾以債養債,金管會去年要求銀行業訂定「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但半年來轉換情形偏低,為了提高卡債族轉申請小額信貸意願,金管會昨日發函,要求業者對於主動停卡民眾,信貸利率「至少比原循環利率降4個百分點」,已申請轉換信貸民眾,利率也將援此調降。

目前全體銀行業信用卡循環利率總金額約1800億元,一般信用卡循環利率為18%左右。而「長期使用循環信用」係指持卡人連續使用循環信用達1年以上民眾,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為了讓信用卡成為單純支付工具,避免民眾以債養債,銀行業者針對最近一年,無遲繳或信用不良紀錄卡債族,提供卡債轉信貸機制。

但由於轉換機制上路迄今,實際申請轉換人數不如預期,銀行局認為,業者提供誘因明顯不足,因此上月再度將業者找來,協商利率調降。

在銀行局關切下,銀行公會昨日修正轉換機制,首先,對積極理債,主動停卡的民眾,銀行將卡債轉換為信貸後,信貸利率,可選擇原循環信用利率減4個百分點或循環信用利率的75%,也就是說,若民眾原循環信用利率在18%以上,採用循環信用利率的75%較宜。

其次,若持卡人將卡債轉信貸後,仍希望繼續使用信用卡,信貸利率應衡酌客戶信用條件與資金成本,採差別費率,原則上,信用卡額度降愈多,信貸利率就應跟著調降。

第三,若卡債族(最近1期帳單循環餘額,達10萬元以上),申請轉換為「信用卡分期」方案,保留信用卡使用,但調降信用卡額度者,信用卡分期轉換方案利率,也應參酌其信用卡額度調降比率,給予部分利率折讓。

銀行局官員強調,轉換方案基本精神就是鼓勵理債、提早還款,因此,卡債轉信用卡分期,分期還款期數雖要求6期以上,但如果民眾能在6期內提早還款,金管會也要求業者,不得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民眾申請轉換後,除逾期還款違約金外,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銀行局官員表示,對過去半年多來申請卡債轉信貸民眾,上述轉換方案,也將追溯適用,銀行應於8月底前完成利率之調整。

金管會主祕林棟樑表示,卡債族轉信貸,申請狀況不如預期,部分原因,可能是信用卡卡債,並無還款期限,有些卡債族寧可每月只繳最低應繳金額,但長期來看,轉換到信貸後的利息負擔,絕對會比信用卡循環息負擔更低。
2011-05-25 00:58 中國時報 林上祚/台北報導

卡債循環息轉信貸 願意剪卡利率降4%  循環餘額達十萬者 新規定可溯及既往

為鼓勵卡債族積極「理債」,金管會今(24)日發函公告各發卡機構,訂立辦理「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的還款利率新原則,要求業者銀行提供更優惠的利率,吸引卡債族將循環信用轉換為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減輕沉重的負擔。

去(99)年金管會邀集國內發卡機構,要求對使用循環信用超過一年的持卡人提供「債務轉換機制」,讓卡債有機會轉成「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規定新還款利率要比原適用利率為低,但幅度並未特別規定。

結果此措施開始實施後,由於利率並未特別優惠,導致成效不佳,不少卡債族為解決問題,還是不斷思考避債、逃債,為讓當初立意能發揮,金管會公告轉換機制的還款利率新原則。

未來如果使用循環信用超過一年的卡債族,願意「剪卡」並轉換為個人信貸,原信用卡循環利率可降4個百分點,或原信用卡循環利率打75折,兩者擇低計算,但持卡人必須符合一年內繳款正常,並且最近一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達新台幣10萬元。

而持卡人若「不剪卡」,希望繼續使用該張信用卡,則開放銀行衡量信用貸款、分期成本及信用卡營運成本差異,訂定個人信貸利率幅度,但以後該張信用卡得確實依照既定的差別利率收取,不得再調高。

金管會表示,卡債族無論是將循環信用轉換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業者提供還款期數都必須在六期以上,且可以收取逾期違約金,但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如果卡債族提前還款,也不能要求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金管會指出,這項新規定可溯及既往,因此就算部份卡債族已經轉換卡債,還是可以找銀行洽談,依照新方案享受較優惠利率。至於現行發卡機構轉換方案的還款利率訂定,與新規定不符者,都必須在今(100)年八月底完成調整。卡優新聞 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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