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實價登記 內政部扮推手
為配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不動產改採「實價登錄」,即將送行政院審查。
如果政院接受內政部版本,這將是房地產資訊透明化的重大改革,政府可以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的資料庫,打破業者哄抬的假資訊,保護消費者權益。
由於平均地權條例草案與先前已送立院審查的行政院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24條之1「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的方式不同,有所衝突,所以內政部在「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中特別說明,後續等立法院同時審查上述3個法案時,將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文內容修改為「實價登錄」,讓3法的法律條文一致。
大台北等特定地區房地產飆漲的部分原因來自業者以不實價格哄抬,讓消費者吃大虧,因此學者、民間團體要求資訊應透明化,立委陳節如賴士葆、吳育昇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採「實價登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初審時,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委的追問下,正面回應表示「與內政部精神一致」。
當時內政委員會即做成決議,內政部、行政院要參考立法院的決議,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在本會期結束之前送立法院審查。
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及「地政士法」規定,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權移轉時,要申報土地及房屋的「移轉現值」,亦即以「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登記。
內政部地政司在5月分邀集地政士公會、鑑價師公會及相關機關團體開會,提出甲案「實價登錄」及乙案「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2個版本,結果大多數的業者都贊成甲案。
地政司考慮到這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區段化、去識別化」登錄不同,於是把開會紀錄及2案併呈,送請江宜樺決定。
最後,江宜樺只選擇甲案,「以實際買賣的成交價格,詳細的地號或門牌號碼登錄」,送給行政院審查。 唯立法院本會期將在今(14)日結束,所以這2個修正案勢必等下個會期才能送到立法院審查。
內政部表示,房地產資訊不應該被業者操縱,例如,奢侈稅6月1日上路,房仲業及建商都說,房地產已經回穩,奢侈稅對房地產影響有限,暗示消費者要趕快去買,此言是否為真?等上述法律修正案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產的所有權移轉時,要做實價登錄,政府可以掌握正確的交易價格資訊,將可駁斥市場不實傳言。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房產決定採實價登記 重大決策影響大
不知道是媒體將政策寫得太快,還是讀者解讀新聞的方法有誤,總覺得政府政策一直在變來變去,不知道要相信哪一條。
趁著這波修法的民氣可用,立法院及行政院迅速地將相關法條審議排入進度,雖然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排不進實價課稅修法案,但是下個議題應該就會進入程序,但內政部跟行政院似乎不同調,讓人看了霧煞煞。
為配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不動產改採「實價登錄」,即將送行政院審查。內政部版本中,「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中,採”實價登錄”,而行政院版則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24條之1「去識別化」、「區段化」的登錄方式。
行政院版之所以會有去識別化及區段化的登錄方式,主要是為了消除民眾疑慮,民眾會擔心,未來如果實價登記,清楚記錄每一筆交易資料,政府是否會以此作為課稅依據,所以才要將登錄的資料加以處理;但是在實務上,登記的資料本來就該完整,耗費龐大人力物力的登記,才有實質意義。如果去識別化及區段化登錄,只是未了取得成交價格,成本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目前最新的結論是,後續等立法院同時審查上述3個法案時,將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文內容,修改成與「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相同的「實價登錄」,讓3法的法律條文一致。所以,之前行政院信誓旦旦的去識別化及區段化,又將不會被採用了。也就是說,未來房屋買買交易登記,將採實價登錄的方式,買賣價格是多少,就登記多少,清清楚楚地。
這樣好不好?現在還很難說,政府為的是了解房價變動,以防建設及房仲業者胡亂提供市場資訊,紊亂了房市。舉例來說,以後如果仲介公佈房價節節上漲,內政部就可以自行核算是否如此,也許房價根本不動,甚或是明明在下跌中,以正社會視聽。
只有這樣嗎?只給政府用嗎?是否也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交易價格查詢,才不會被業者所左右,房價透明化之後,市場會有何變動及影響,民眾、政府及業者要如何因應,新的制度下、新的資訊結構,這對買賣雙方有何改變與影響?把這些想清楚,是一套完整的計畫,才能避免落入「政策議題化」的口實中。住展房屋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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