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事件效應/土地徵收 擬改採市價
受到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抗爭事件影響,內政部昨天部務會報通過土地徵收補償條例修正草案,將現行公告土地現值改為「市價徵收」,核准徵收前除辦理公聽會外,也需再給地主陳述意見的機會,已領現金補償者如反悔,得再申請改領抵價地。
內政部通過修正草案 趕送立院下會期審查
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表示,草案已經過跨部會協調,將送交行政院審議,希望能趕在立法院下會期進行審查。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指出,農運團體提出民間版的「市價徵收」、申請改領抵價地等條款,獲得內政部採納,顯示農運團體的努力獲得初步成果,他們會再持續關注本案發展。
蕭輔導指出,修正草案以「市價補償」地價,是由當地機關查估地價,再與地主進行價購協議,同意協議價購者政府可給予較高金額獎勵,但協議價購者無優先購買權。若政府與地主協議不成,則政府將地價送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再進行徵收作業。
政府與地主價購協議 徵收前應舉辦公聽會
草案也規定,除國防事業外,徵收土地前應舉辦公聽會,讓徵收案地主、相關社團、學者陳述意見。核准徵收前,也應再給予地主陳述意見機會,但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土地者,不在此限;若政府未依規定在三個月內把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徵收失效」,希望促使政府儘速依規定撥款。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說,實務上市價認定,由估價師來認定,但對於區域的高單價個案,估價師一般是以特例來認定,不列入一般的價格;不過在民眾認知中,沒有特例這回事,別人可以賣到一坪一百萬,就在週邊,一定也可以才對,這種認知差距一直存在。
莊孟翰強調,在最可能徵收的農地部分,被徵收後可能被變更成工業用地或是商業用地,整個價格上揚,民眾還是希望變更地目來提高價格及價值,不希望被徵收,而是享其利。
玄奘大學教授花敬群指出,大筆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徵收問題,政府應該提出更具體徵收政策,包括徵收的事業計畫、徵收順序及財務計畫等,都要翔實提具,否則,現有以公告現值的徵收,政府財政都無法徵收了,未來採用市價徵收,那政府能力在哪裡?不能因此拖垮政府財政,或是淪為選舉議題。〔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林美芬/台北報導〕2011/06/17
贊成市價徵收 縣市政府愁錢
針對土地徵收改按市價一事,縣市政府都抱持贊成態度,但對於如何應付未來的財政支出、以及市價的裁定,大家都很頭痛。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表示,他早在去年六月大埔事件發生後,就向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建議,土地徵收應照市價徵收,不要佔人民的便宜,道路徵收不能「大家都高興,只有被徵收的一人哭」,如果中央能開始思考這個方向,他當然支持。
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基本上也贊成土地徵收應照市價;不過,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市價徵地能減少民怨,但徵收成本勢必大增,一旦修法通過,市府未來公共建設,要更仔細評估財政負擔能力,做好財政規劃。
高雄市地政局主秘龔振霖表示,目前高雄市的地價公告現值,接近市價的八成,徵收土地的費用已經支付得很吃力,只能就急迫性先徵收,未來若改成市價徵收,財政恐無法負擔。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長康秋桂說,政府徵收土地修正為依「市價徵收」,內政部曾邀集地方政府討論,主要癥結點在執行面的問題,也就是所謂市價的標準依據為何?
台南市地政局表示,如何估算「市價」,若缺乏公信力基準,實務執行有困難,不僅造成市庫負擔,甚至衍生爭議。其實要看區位地段,以市價徵收不見得會比現行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補償來得有利。〔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曾德峰、唐在馨、葛祐豪、洪瑞琴/綜合報導〕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