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 全台逾6萬家
全省未登記工廠數高達6萬多家,其中以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彰化縣、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個縣市最多。為讓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登記,經濟部決大幅放寬申請條件,並增訂低污染業者,得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目前已有646家申請補辦。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黃文谷表示,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期限,至明年6月2日止。臨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的有效期限為5年;即至106年6月2日止,屆時,業者要取得工廠土地使用分區的合法證明,政府才會核發工廠登記證。
黃文谷說,包括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及環保署等單位,未來將積極協助解決未登記工廠所面臨土地等問題,而在上述5年的緩衝期內,未登記工廠業者,不會遭受經濟部的罰款。他樂觀預估,中部辦公室今年推動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申請家數,可達1,000家。
經濟部6月16日公布新修正的「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將原認定97年3月14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的「非屬低污染事業範圍」(即高污染事業),已由原50項,再縮小了至36項;另特增列第37項「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增列者」。
原列為高污染的行業,可改列為低污染的行業,包括輪胎製造業、平板玻璃、強化玻璃、玻璃纖維製造業、黏土建築材料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及水泥製品製造業等14個行業。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指出,申請補辦工廠臨時登記的工廠占地面積(含廠房與其他違規使用土地面積),在300平方米以內,應繳納登記回饋金2萬元,每增加100平方米,再加收5,000元,最高限額為10萬元。
該項補辦登記的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家數約253家,核准率39%。其中,已申請第二階段實質認定業者家數,共有28家,但迄今只有彰化縣某家業者,獲得中部辦公室的臨時工廠登記的核准函。2011-06-21 工商時報 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
地方政府輔導轉型合法
全省不少的未登記工廠聚集地區,已形成產業聚落,目前正由各縣市政府推動輔導並轉型成為合法經營的特定地區。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昨(20)日表示,包括台中市大里區的東西湖及彰化市鹿港的頂番婆等全省5、6個地點,有意將上述地區的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變為丁種建築用地,作為工廠用地使用。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指出,現階段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政策,是基於國土整體規畫、農地完整使用、環境保護與產業儲備園區等考量,並擬以工廠輔導法第33條,劃定特定地區,輔導業者土地合理使用。
而上述的計畫,是依據增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第31之1條規定「優先放寬得申請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
以台中市大里區的「東西湖」特定地區為例,當地土地總面積276萬平方米。其中,位於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土地,約占全區土地比例,超過66.48%土地;另都市計畫區內的土地比例,只有30.86%。
至於鹿港的頂番婆,目前是台灣水龍頭產業的重要聚落,彰化縣政府也打算推動頂番婆特定地區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推動計畫,讓當地業者可因而取得丁種建築用地。
其他包括樹林的柑園、高雄岡山的嘉興里,及桃園大園等地的未登記工廠聚集地,各縣市政府都已著手進行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經營推動計畫。
2011-06-21 工商時報 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