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住的空屋子,屋主竟然收到水公司寄來將近3萬元的帳單,裡頭包含2萬1千多元的水費,以及7千多元隨水徵收的垃圾費。
台中一位廖先生,今年5月,買了一間18年屋齡的法拍屋,整理過後想要出租,6月初向自來水公司申請復水,疑似漏水或是管線問題,水錶不正常轉動,卻要繳給水公司3萬元,換算下來,用水量等同於游泳池1個月的用水量!
廖先生轉開水龍頭,一滴水都沒有,全是因為這張2萬多元的水費帳單,他嚇得趕緊辦理停用。2個月前,他將法拍屋申請復水,但屋子根本沒人住,59坪大的房子,沒有營業,也不是游泳池,1個月的水費,加上隨水徵收的垃圾費,竟高達3萬元。投訴屋主廖先生:「1個月以來都沒有住人,就是空屋,空屋水費還要21713元,實在是太離譜了!」
廖先生收到自來水公司寄的帳單,6月份水費,應繳金額是21713元,水錶1745度,等同於餐廳或是游泳池1個月的用水量。屋主:「一家六口112元,這是193倍。」
廖先生說,他在6月9日申請復水,1個月後,水公司抄錶員通知他,水表指針異常轉動,廖先生立即關閉水源總開關。
8月初,卻還是收到萬元帳單,廖先生說,他找了兩個不同水電行檢查,都找不出問題,無法舉證,水公司原本要他自行吸收這2萬多元,後來經過陳情,才又改口。自來水公司主任林孟珠:「用肉眼看不到的地下漏水,減免方式就幫他減免一半水費。」
水公司表示,負擔一半已經是最高減免額度,但廖先生得遵守規定,2年內得停用,否則繼續漏水,可不能再要水公司買單。tvbs
老屋沒住人 水費竟飆3萬元
台中市一位廖姓民眾,五月間標得一戶十八年屋齡的法拍屋,並向自來水公司申請復水,月初竟接獲高達三萬元的帳單,水量一千七百多度。市議員陳清龍質疑「一千七百多度,幾乎是一座游泳池營運一個月的水量,太離譜了!」水公司研判,疑管線破裂漏水,導致水費爆增,將協調予以減免。
四十九歲的屋主廖先生表示,五月份標得四平路公寓大樓地下一樓,因準備出租,六月九日申請復水,不過仍維持空屋,不料水公司七月十二日抄查水錶時,發現使用度數高達一千七百二十九度。
相當泳池半月水費
廖先生找水電工檢查未果,還收到水費單高達二萬零六百五十七元,加上清除處理費七千六百零八元以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九百八十四元,共需繳納近三萬元。
潭子區游泳池業者王耀偉表示,以游泳池容量一千二百五十噸計算,一個月用水也不過一千七百度,近三萬元的水費幾乎是泳池半個多月的水費。水公司台中服務所主任林孟珠表示,疑屋內自來水管線老舊破裂,水源滲漏到地底下,目前已減免清除處理費,將與屋主再協調水費減免,最高可減一半。
水電師傅王照在表示,水費爆增幾乎都是暗管破裂、馬桶橡膠閥損壞或是水龍頭未關閉引起,建議民眾平時要多加巡視檢查,房屋閒置時,應將水源總開關緊閉,或向水公司申請停用。 【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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