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前國手朱木炎以1400萬元買下台北市南京東路一間舊公寓,付了頭期款後,張姓屋主覺得賣便宜了,反悔不賣,朱木炎氣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昨天判決朱木炎勝訴,張姓屋主必須履約。

1月朱木炎透過房屋仲介,買下南京東路附近舊公寓的一樓,付了頭期款140萬元;張姓屋主收下訂金後,後悔賣太便宜,不肯交屋。

法院審理時,張姓屋主說因為工作,長期住在南部,房仲業者為賺佣金,慫恿賣屋,惡意欺瞞房屋市場行情,才答應出售;後來調查週遭行情,才發現房子價值至少2000萬元,只好寄出存證信函表明解除買賣契約。

法官審理認為,當初買賣契約價金是雙方同意才簽下,白紙黑字,既然契約未經合法解除,雙方就必須依約履行,判決朱木炎勝訴;朱只要再付剩餘的尾款,屋主就必須移轉房屋所有權。全案仍可上訴。【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屋主悔約不賣 朱木炎告贏

奧運金牌國手朱木炎,透過仲介以一千四百萬元向屋主張春草買下北市南京東路一樓房屋,簽約付一成訂金後,張竟以仲介誤導房價,認為太便宜而反悔不賣了,朱憤而打官司要求張履約,台北地院判決認為朱不知道房價問題,只要付清尾款,張就須依約賣屋。

付訂無法過戶

朱木炎目前人在英國,透過律師陳明宗表示,他只希望交易能順利完成,好在台北受訓時有落腳之處,法院判他勝訴很合理。張春草的律師洪嘉傑則表示,收到判決後再與張研究是否上訴。

朱木炎今年元月透過仲介,向張春草買下北市南京東路附近一樓老舊公寓,雙方約定價金一千四百萬元,朱並於簽約時付一成訂金,未料,二月底交屋期限已到,張拒絕過戶且通知解約,朱只好告上法院要求張履約交屋。

少賣七百萬元

張春草辯稱,簽約後發現仲介惡意欺瞞、誤導市場行情,害他少賣七百萬元。但法官認為,即使仲介欺瞞房價行情,也無法證明朱木炎事先知情,而朱並未違約,張就須履約,在收到尾款一千二百六十萬元後,將屋子過戶給朱。 蘋果日報【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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