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位單親媽媽莊小姐,向立委陳情表示,今年二月從台南法院標得由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但在向銀行貸款時卻發現得標屋件竟是「凶宅」。

棄標又被要求負擔差價

因此全台南的銀行都不願意貸款,棄標後又被要求負擔下一標差價,立委對此痛批不合理,金管會銀行局則回應表示,大眾銀行在查封法拍時並不知道「凶宅」資訊,未來會研擬協助莊小姐在財務上的問題,並願意在日後提供她更優惠的貸款。

弱勢受害者負責不合理

當事人莊小姐表示,當時以270萬5千元得標,並支付45萬7千元,結果棄標後法院不但在下一拍標示「凶宅」,更告知下一標差價的39萬必須由她負擔,讓莊小姐最後只拿回6萬1900元。

立委陳亭妃認為,莊小姐購買「凶宅」時,法院並沒有註明而後又揭露,這種前後標資訊完全不對等,還要弱勢受害者全權負責的行為,根本不合理。

查封法拍不知道是凶宅

金管會銀行局專委張嘉魁對此回應表示,大眾銀行說明在查封法拍時並不知道這是凶宅,同時對莊小姐損失上的協助,大眾銀行也表明會進行研究,日後如果莊小姐還有需求,也將提供她更優惠貸款。

銀行提供一些優惠折扣

張嘉魁說:未來如果莊小姐她如果需要再有貸款上的需求,銀行願意給她提供一些優惠折扣,或者是說針對於莊小姐她這次如果說,真的在這方面的財務上,的確有比較大的問題的話。

銀行也會儘量去研議一個方案,來儘量協助莊小姐,因為本身莊小姐的狀況是單親,蠻弱勢的,我想這個部分的話,我想我們大家都會儘量的去協調銀行,來去協助她。

交易要求必須標明凶宅

陳亭妃強調,民間房產交易都要求賣方必須標明「凶宅」資訊,但等於法拍屋賣方的法院卻不需要負相同責任,還以一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就置身事外,對買方相當不公平,陳亭妃聲明將督促修法。

資料來源:法拍買凶宅遭拒貸款 金管會:銀行允協助給優惠-社會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1122/1118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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