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始緊縮房貸的作法,讓購屋者必須要再取得8成房貸額度已相當不易,但還是有房仲公司表示可幫忙客戶取得8成房貸,也因此衍生出交易糾紛,購屋者如有特別條件才能購屋,宜清楚註明在購屋契約中以避免糾紛。

 

購屋條件宜詳細載於契約以避免糾紛

近期發生的一宗購屋交易糾紛即為:申訴人稱伊承買前已向仲介公司再三表明,必須符合可貸款8成條件,方才有能力買。仲介也保證與銀行有合作關係,結果簽約後房屋卻無法貸足8成。購屋者希望可以解除契約,退回已付價金219萬元,房仲未同意也產生交易糾紛。

其它房仲業者認為,若申訴人所言為實(即可貸足八成之條件)且已載明於契約書中,則仲介公司應妥善協助申訴人與賣方解決退款問題。若未載明契約書中(可能仲介漏未填載,亦可能係申訴人事後謊稱),則應請申訴人舉證以實其說。

房仲業者建議:仲介公司應確實作到誠實無欺、勿枉勿縱,同時契約內容務要約定詳實,如此則除可讓每一件買賣案,都得以早日安定、快速結案,亦有助於仲介收取服務費,同時兼俱建立與消費者間之良好關係。【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

購屋先問貸款成數明哲保身

貸款成數,先問再買,銀行放貸緊縮,購屋的貸款成數千萬不可只聽銷售人員的「掛保證」,應在購屋前查明該房屋地段公告現值,或前往銀行先行評估申貸額度,以免與心裡的估計產生太大落差,添增資金壓力。

如果擔心下訂後核貸不過,導致無力繳款,造成違約情形,在購屋簽約時,可要求加註「核貸不足時契約無效」的但書,確保消費者權益。

買賣房屋時,切記在契約書中載明各項稅費的負擔者,包括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重購退稅、公證費、印花稅、產權登記費、代書費,甚至是水電瓦斯接戶費等,除了契稅由買方繳納,土地增值稅由賣方繳納外,其餘稅費該由誰負責,都要事先溝通清楚,逐一列於合約書中,以免徒生風波。

付款方式也應一併在合約中載明清楚,通常分成四個步驟:

1.簽約款:下訂簽約時先付一部份金額。

2.備證款:賣方準備好辦理轉移登記之文件後,將有關資料交給地政士或律師後,便可交付一部份金額。

3.完稅款:當繳清所有稅費後,可再付一部份金額。

4.交屋款:辦好登記移轉,買方拿到所有權狀,點交清楚,沒有疑慮與糾紛後,再將尾款繳清。

若是購買預售屋,則須注意在施工期間就要付款,繳款的期數以工程進度為主,於是在此不景氣中,若有建商苦於資金問題,為能提早拿到客戶款項而趕工建造,便可能加大購屋者的財務壓力,消費者務必特別留意。優家網記者 張琬聆整理報導

購屋貸款 延伸閱讀

購屋遭銀行拒貸 如何保障權益

買屋停看聽!張金鶚:房貸低利時代將過去

購屋房貸月繳本息勿逾收入1/2 別做斷頭戶

購屋辦理房貸要遵守「買押連件」的規則

土銀調升房貸利率 購屋族負擔加重

房貸精打細算 利息負擔差很大

銀行房貸趨緊 購屋多備1成自備款

購屋貸款先4算 買房聰明貸

公股銀房貸成數砍到5成 合庫比央行管制還嚴

央行重擊炒房 舊屋增貸買房限貸6成

購屋警惕!花敬群:房貸違約擴大期已在眼前

西班牙殷鑒不遠 台灣房市藏隱憂

到《買屋貸款成數 條件載於契約 購屋少糾紛》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