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謊稱要租屋,涉嫌持刀行搶並猥褻女屋主,且他在開羈押庭時竟跳樓逃逸,導致下半身癱瘓。法院審理後,判他11年徒刑。

看屋行搶猥褻 假釋男判11年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男在民國82年間,因懲治盜匪條例遭判決無期徒刑,並在96年8月間縮短刑期假釋出獄,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法院指出,陳男在去年9月29日,行經新北市中和區,見路上貼有出租廣告,遂去電向女屋主佯稱想承租開店,被害人不疑有他,相約於10月1日上午看屋。

法院表示,陳男涉嫌將她引誘到房內後,在後方抱住女屋主,喝令「不要叫,我只是要錢而已,不會傷害妳」等語,並以膠帶蒙住她的口和眼,還降下門口的鐵捲門。

女屋主試圖逃脫但遭陳男發現,恫嚇「不要囉嗦,再囉嗦我就將妳性侵」;陳男更涉嫌強行脫下女屋主裙子,並以預藏美工刀割破她的上衣和內衣,過程中並撫摸被害人胸部。

陳男得手新台幣1000元和信用卡等物品後逃逸,女屋主脫困後,請鄰居幫忙報警,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歸案。

陳男在羈押庭開庭前,涉嫌在新北地院法庭大樓樓梯間跳樓逃逸,導致他下半身癱瘓;法院開庭時,陳男還坐著輪椅出庭,他承認涉嫌持刀行搶,但否認猥褻女屋主,辯稱因擔心被害人逃跑,才會不小心碰到胸部。

法院審理後,依強盜和強制猥褻罪判決陳男有期徒刑11年,全案可上訴;另外,陳男已被撤銷假釋,將接續服刑。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

假租屋真猥褻!隨機綁女房東 強拍裸照劫財

新北市中和這個月一號發生一起假租屋真猥褻的案件,一名性侵犯關了16年獲假釋後,竟又用同手法,假借租屋看屋名義,與女房東見面後,卻以膠帶綑綁被害人,還強拍裸照,洗劫財物後逃逸,而這名陳姓嫌犯已經遭到警方逮捕,今天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壹電視報導

租屋看屋安全 延伸閱讀

包租婆要小心!惡狼假租屋劫財色!

租隔間套房、雅房 3招出擊危機現形

假租屋性侵女房東 二審重判 女性租屋安全多留意

女性看屋檢視權狀 攜友同行安全增保障 全程開啟大門

惡狼隱身房仲業 假借帶看技巧 性侵女房仲

飯店面試 女大生遭性侵 女性求職防騙教戰守則

租屋處遭竊 房東疏失故意才能究其責

出租雅房 偷拍光碟藏夾層 租屋防偷拍

針孔掛勾太恐怖! 女性春光清楚拍

輔大攝狼 長竿綁相機 偷拍女生洗澡

女性防偷拍 色男棍綁針孔窺沐浴被訴

到《假租屋行搶 強拍女屋主裸照 猥褻男判11年》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