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民眾「自力更新」誘因,內政部營建署修正相關辦法,降低「老屋拉皮」的申請門檻。原100戶以下的案子,補助上限為100萬元,修正為,總樓地板面積5000平方公尺,即約50戶,就補助50萬元,經費由中央全額支出,地方政府不用再分擔補助費。
自力都更 補助門檻降低
營建署前年訂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每年編列2億元經費,補助民眾「自力更新」的前置階段規劃費,不過受文林苑事件影響,民眾申請不踴躍,兩年來僅補助25件,總經費3800多萬元。
營建署說,為提高申請誘因,日前已修改該辦法,調整補助對象、補助經費計算、及免除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負擔等。
該辦法分兩部分,一是原地重建,住戶有組成都市更新團體者,可提案申請補助。補助金額不變,人數100人,最多補助200萬元,人數越多補助越多,上限為450萬元。
二是整建維護,俗稱老屋拉皮,原只限大樓管委會、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但對沒有管委會的公寓大廈,現在新增民間都更公司也可幫忙申請。
在補助金額方面,原本規定100戶以下的案子,補助上限為100萬元,之後每增加1戶,加計5000元,修正為總樓地板面積未達5000平方公尺(1512坪,約為50戶的平均面積),補助50萬元,之後每增加100 平方公尺,加計5000至1萬元。
營建署說,補助隨時都可申請,今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為各階段的截止收件日。【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中央都更基金補助 增公司組織
內政部營建署6日表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將調整補助對象,除原有的管委會、更新會外,新增公司組織。
營建署表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申請補助作業邁入第3個年頭,經檢討與廣徵各界意見後,研修部分補助要點,包括調整補助對象、補助經費計算與認定方式及免除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負擔等。
營建署官員表示,以往中央都更基金補助對象為管委會、更新會,這次新增公司組織,如都更公司。
至於補助經費計算與認定方式,官員表示,以往是依「每戶」計算,但因這幾年來申請者以中南部居多,中南部以透天厝為主,因此,修正經費計算以樓地板面積計算。
此外,考量地方政府財政問題,官員說,由於中央都更基金有盈餘,免除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負擔,由中央都更基金負擔。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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