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國家財政,財政部今(25)日將在行政院報告「活化國有土地開發運用」,行政院將要求500坪以上大面積、價值30億元以上的公用土地,透過變更都市計畫,變更住宅區或商業區後與民間合作開發,在2年內全面逐步活化。
行政院去年已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由副院長朱立倫擔任召集人,督導各部會全面清查造冊,將分期分區全面活化。
財政部今天在院會提出「活化國有土地開發運用」專案報告,希望透過吳揆督促各部會,勿低度利用或閒置機關代管的國有公用土地。
至於籌措國有土地開發財源部分,財政部指出,可優先採BOT方式利用民間資金推動公共建設;運用特種作業基金調度,減輕公務預算編列壓力。不具自償性之計畫可透過聯合開發,都市更新方式,創造計畫自償性,吸引民間資金。
依據財政部初步清查,國有土地總面積194萬公頃,總市值約21兆6,921億元,目前由5,294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部隊管理公用土地佔171.8萬公頃,市值高達17兆餘元。
價值在30億元以上國有土地,總計271筆,面積6,967公頃,依公告現值計算約1兆2,711億元,未來凡價值30億元以上、500坪以上大面積國有公用土地列入優先開發活化對象,將劃分為7大使用分區,即工業區、商業區、住宅區、機關用地、行政區、專用區及旅館區。
財政部希望透過政院專案督導方式,進行同一區域內國有公用土地的跨機關整合及聯合開發,減少財政支出。
同時調整都市計畫,提升閒置公共設施保留地利用,以回饋地方政府方式,申請變更全部或部分都市計畫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專用區,與民間合作開發,增加建設財源。
目前整體規劃、大街廓、跨域開發,已有華山園區等案例,與北市府市有土地換地,若與民間或特種作業基金(例如台銀人壽資金)合作興建房屋,可以租賃方式未來取得房屋。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2010-02-25
http://key88.net/article1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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