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租稅逃漏,於近期針對轄內個人出租公寓、套(雅)房及觀景日租房等案件加強查核,以端正納稅風氣,促進誠實申報及納稅。
出租房屋應實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如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時,應核實申報,將該筆租金收入併入取得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申報納稅。
請納稅義務人檢視
該局進一步說明,該項作業自2013年下半年展開,請納稅義務人檢視,出租房屋取得之租金,有短漏報租賃所得情事。
自動向戶籍補申報
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規定補稅裁處罰鍰
倘未申報,經該局查獲,將依規定補稅並裁處罰鍰,該局秉持愛心辦稅精神,特別呼籲出租人如有未申報或短報情形,請儘速自行依實際所得辦理補報並補繳稅款,避免因漏報而遭處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07715/房東小心!高雄國稅局將對個人出租房租加強查核
影片來源:UDN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A92Iwcw8I4
台灣有超過66萬人名下有三棟以上的房產,稅捐機關最近要啟動租屋查稅行動,並將擁有三間房屋以上的多屋族以及租屋網站和鄰近學校地區的租屋動態,劃入重點查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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