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承接隔間出租投資客不信邪 凶宅淘金 位處精華地段凶宅 房價較周邊行情便宜約2成 看好4%-5%的高投報率 逆勢操作、大批掃進
鬼月將屆,房市吹起一陣冷風,還沒蓋好的預售屋,都會有人忌諱,更何況是曾發生過意外的凶宅,根據房仲業觀察,一般發生命案的凶宅,價錢較周邊行情便宜一成五至二成左右,少數發生過駭人聽聞命案的「特凶」凶宅甚至以四至五折出售,當然也有投資客逆向操作,把凶宅改裝後出租給特種行業營業。
「凶宅也有固定行情,基本上,越凶折扣越大!」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指出,一般屋主非自然死亡的房子都叫做凶宅,在房地產巿場上,凶宅價格認定有一定準則,通常「他殺」比「自殺」凶,「多人死亡」比「單一人死亡」凶。
邱太?說,之前北巿民生東路附近有一處社區發生箱屍命案,之後,同一社區大樓又接連有兩人跳樓身亡,結果該社區每坪單價硬是比周邊行情便宜十多萬。
所在地段也會影響折扣數,大台北精華區與偏遠地區即有明顯差別,業者說,北巿精華區打到八折就不錯了,因為總有一些基督教或是無神論者願意便宜承接,惟郊區、供給量大地區,選擇多、價格便宜,有時即使打了對折,仍乏人問津。
此外,有關凶宅的認定上,法院比較偏向專有部分,先前,蒙藏委員會主委高思博,在民生東路買了一戶四樓公寓,後來發現樓上前屋主,從五樓陽台上跳樓自殺,高思博認為買到凶宅,一狀告到法院,不過最後法院判定高敗訴,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凶宅在訴訟判決上,其應減少的價金,多視發生事況與發生的時間而定,部分案件甚至會找來估價師認定,一般多較周邊便宜一成五至二成。
永慶房屋總經理廖本勝指出,交易標的是否為凶宅,依法是屋主應主動告知,為了降低買賣爭議,許多正派經營的仲介也多會自行調查,並會將傳媒報導的社會案件發生處主動建檔,如接到這類買賣時會主動告知買方。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前屋主自然死亡的房子都不算凶宅,邱太?說,之前南部有一處民宅,住在裡面的獨居老人死了半年才被發現,該戶物件出售後,買方發覺這件事,告上法定,結果法院判定買方勝訴。
儘管大部份人對凶宅都是「避之唯恐不及」,卻也有不信邪的投資客藉以「淘金」,大批掃進精華區凶宅,隔間出租,甚至租給特種行業,投報率往往高達四%至五%。
不過,對於這樣的操作手法,房地產業者多認為不宜仿傚,因為多數租房子的民眾也怕租到凶宅,只要有耳聞,便會遷居,傳開了租金行情自然會受到影響。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2010-08-08
--------------------------------------------------
枯骨法拍屋 買家不手軟
宜蘭市東後街一間曾傳出一家四口燒炭自殺的凶宅,月前進行第七次法拍,法院原以為又將流標,卻有李姓婦人以六十萬元的低價拍定。法院說,已在招標公告中特別註明「凶宅」,李女早已知悉凶宅仍執意購入,令人好奇。
這間位於公寓三樓的凶宅,市價約二百萬元左右,以往的交易紀錄,相當離奇。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汪姓民眾透過法拍購入,卻在開門進屋點交時,發現和他有師生關係的卅九歲蔡姓屋主一家四口躺在主臥室裡,由於屍體腐爛已久,早成白骨。
更詭異的是,蔡家四口死亡超過一年,但魚缸裡竟還有一尾魚存活,讓前往相驗的檢警訝異不已。
汪姓民眾購入不久,又轉手賣給張姓民眾。二樓住戶表示,曾看過張姓屋主一次,張曾把房子租給工人當宿舍,入住的工人也都知情,常在家中喝酒談笑無甚異狀。
不過,家住五結的張姓民眾,去年一月起未繳房貸,遭銀行訴請法院查封拍賣。
由於這間凶宅以往的歷史相當「顯赫」,宜蘭地院民事執行處特別在法拍公告上註明九十四年間,前屋主一家四口於屋內燒炭自殺身亡,「本件建物如有任何因素導致市價減損,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
宜蘭地院拍賣多次後,凶宅都乏人問津,直到月前辦理第七次的法拍,並將底價調降為五十七萬元後,當天即由李姓婦人以高於底價三萬元的六十萬元得標。李婦說「屋況」她知情,惟並未透露將作何用。
中國時報 【梁鴻彬/宜蘭報導】 2010-08-08
http://key88.net/article22859.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