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建商借殼炒房 央行大刀砍
炒房、養地潛在增值利益太誘人,中央銀行最近發現,這波炒房風潮,除大家所熟悉的知名投資客外,包括房仲、建設公司及投資公司等全面加入狂炒國內房地產。
為防堵房仲、建商及投資客利用成立投資公司,鑽央行的「打炒房」措施漏洞,坑殺弱勢購屋者,並造成房市泡沫化,央行理監事會上周緊急祭出多項重大措施,除擴大房貸管制區,並將「公司法人購屋貸款」納入管理。
金融界人士透露,央行最近密集邀集房地產及銀行等專業人士,在深入研究並了解炒房投資客的作法後,上周理監事會對症下藥,再度出重手,祭出史上最複雜、管制項目最多的針對性措施。
去年六月下旬,央行原本只針對個人購置北市和北縣重點區域的第二棟房屋貸款進行「管制」;但央行事後發現,對抑制房價效果不彰,而且因房仲業和投資公司屬「公司法人」,不受央行「個人房貸」針對性措施規範,投資客紛紛成立投資公司、房仲公司,鑽央行管制措施漏洞,向銀行借貸資金炒房。
央行官員說,去年初房仲業家數僅四百多家,去年底即暴增到七百多家,短短一年暴增逾三百家,這些新增的房仲大多數是三五同好集資成立。
央行理監事會上周決定,將管制區房貸成數往下降至六成,並將公司法人納入管理,且規定公司法人購置第一棟房貸即受貸款降至六成、無寬限期,及對同一擔保品不得另以修繕等名義增加貸款等限制。
另外,央行還發現,原本與銀行往來的建商,大舉「轉戰」到票券公司,透過票券公司發行商業本票籌措炒地資金,繼續養地、炒作房地產。
官員指出,數據顯示,九月下旬後建商透過票券公司發行一年期以下商業本票的金額明顯增加,央行在深入追查後發現,建商為了避開央行規範銀行土地、建築融資的「漏洞」,紛紛透過票券公司保證,發行商業本票,繼續養地、炒房。
因此,央行最新房市的針對性措施,除銀行之外,並將票券公司納入管制,以杜絕建商利用銀行之外金融機構低利資金炒作房地產。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2011.01.05
彭淮南︰風險控管 非打房
第二戶以上房貸成數最高七成,無寬限期,且不得以修繕、周轉金等名目,額外增加貸款;昨央行宣布「特定地區」新增三區將新北市的三峽、林口、淡水,一併納入央行「特定地區」的管制範圍,第二戶以上房貸成數降至六成,且公司法人購屋貸款也納入規範。
另,央行今年九月以來對土地融資採取道德勸說,昨天決議明文規範,增訂土地抵押貸款條件,借款人(公司法人及自然人)應提出具體興建計畫,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土地取得成本與鑑價較低者的六.五成,其中一成要等到動工興建才能撥貸,且不得另以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央行表示,票券公司辦理以土地為抵押的保證發票券業務,也比照上述規定辦理;上述規定即日起生效,昨天以前經金融機構核准但尚未撥款案件,可按原核貸條件辦理。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國內高房價問題成為民怨之首,中央銀行在今年最後一季的理監事會議上,「三管齊下」緊縮房地產信用貸款,就連建商的土地建築融資,也一併納入管制範圍!
預防房市泡沫化,央行終於大刀闊斧,砍向養地建商,宣布自今(31日)起,金融機構承做土地抵押借款,貸款條件有3項限制。
首先,未附興建計畫者,金融機構不得受理貸款;其次,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取得成本,或金融機構鑑價金額較低的6.5成,其中1成,應待建商動工興建後才能撥款;第三,不得另以周轉金或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不過,有關貸款1成,應在借款人動工興建後才撥貸的規定,排除經主管機關核定的都市更新案件,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公、自辦土地重劃案件尚未完成者。
央行指出,上述「特定地區」,第二戶以上的購屋房貸成數上限,由原先的7成,進一步調降為6成;且借款人的定義,由原先的自然人,擴大至自然人和公司法人一併適用,防堵投資客藉公司名義,行炒房之實。
央行總裁彭淮南指出,今年第3季,央行祭出房市針對性審慎措施雖見成效,但10月以來,房市交易轉熱,銀行授信有擴及鄰近地區情況。
今年9月以來,央行積極採取道德勸說,促請銀行加強控管土地融資風險,但民營和公股行庫規範寬嚴不一,難以有效執行,因此央行理事會認為,應訂定一致性規範;彭淮南強調,這些措施是為避免銀行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炒作,並督促金融機構控管授信風險。(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陳美君、陳碧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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