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國宅 年底前可買地

經建會打算採設定地上權興建「現代住宅」,台北市在前市長陳水扁任內啟用的3處地上權國宅,不但住戶吵著買回土地,民代更施壓要求延長地上權年限。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議會去年已修法通過,現正研議出售程序,預計年底前公告,屆時416戶住戶不再「有屋沒地」。

市府發展局官員說,地上權國宅只要各社區達80%住戶同意,即可出售,土地出售價格依當年購屋時的公告現值計算。因未加計折舊,只算當年公告現值,換句話說,可依較市價土地便宜「很多」的價格購得土地。

北市府3處地上權國宅包括影劇五村、萬寧及萬安國宅,86、87年間陸續開放進住,以設定50年地上權方式出售。地上權設定期間,承購戶每年只需交土地租金,不需負擔其他稅費,但期滿後,須無償把房屋移轉給市府再利用。

不過,設定期至今才過了10多年,住戶近年就紛紛跳出來想「買回土地」。

發展局官員說,當年基於土地資源永續利用、平抑地價、減輕承購戶負擔等原因,才試辦地上權國宅,但民眾傳統上仍多認為「有土斯有財」,住了幾年就想買回土地。

議會去年修正通過「台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增列售地處分的價格、條件及申請程序,替地上權國宅住戶解套。

市府高層私下透露,根據北市經驗,中央再推地上權住宅,未來政府除面對住戶買回土地壓力,更要面對民代等政治壓力,如沒有好的配套,恐會「重蹈覆轍」。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11/05/20

里長:地上權國宅 問題多

為兼顧市民住的需求,過去北市府在持有產權(含土地所有權)前提下,陸續推動出租國宅與設定地上權出售國宅。截至目前為止,全市共有四二二七戶出租國宅與四一六戶設定地上權國宅。但也因產權歸屬,衍生諸多問題。

以萬美出租國宅為例,當地興昌里里長吳融昊表示,由於承租對象限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對象,月收入頂多一萬六千元上下,以出租國宅每月租金約八千元計,負擔實在過重。

何況出租國宅雖要繳管理費,卻全上繳國宅基金,不屬繳交國宅所有,連分配權也由都發局決定。在社區無法成立管委會發表意見下,國宅出現破損,都發局維修不是要經漫長公文旅行,就是做得與居民需求有落差。

至於設定地上權出售國宅,市議員林奕華則質疑,當初屋主承購時,一樣是以國宅等候戶身分排購,但最後卻僅買到一個殼,「法令上連國宅都不是」。結果「受不平等待遇」,還不知甚麼時候要被趕走,住戶人心惶惶。

北市都發局主任祕書張剛維回應,針對出租國宅管理與維護問題,市府已要求合約承包商能即時處理住戶需求,維護效率已提升。至於設定地上權部分,目前市府正做法令適用研議,最快下半年就會將土地出售予屋主,落實完整出售國宅條件。
中國時報 【周志豪、林金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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