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讀者在99年6月15日透過住商房屋七張加盟店買到新店區北新路的房子,是一棟12層樓的中古大樓,他買在4樓,但簽約後發現,該大樓的10樓曾發生過兇案,是該區域知名兇宅大樓,且在大樓的2樓及3樓,曾發生過房客自行鑽柱改裝潢,結構安全遭到破壞,有安全疑慮。要求住商及賣方返還價金,但遭到拒絕;他懷疑是黑心仲介與投資客合謀來詐財。

他說,看到這房子到簽完約才3天,房價一共1580萬元,買到47.7坪,跟附近的房價一坪40多萬元相比,真覺得是打了8折的便宜,以為討到便宜很開心,但當時還是懷疑,就問仲介甘葆楨有沒有發生過兇案之類的問題,仲介當時沒有直接回答,但在屋況說明書上就勾寫沒有發生過兇案。

他自然相信,但在簽完約後又擔心,才四處打聽,原來該大樓的10樓曾發生過兇案,還被報紙大幅報導過,附近的人都知道是出名的兇宅大樓,可是仲介竟然都不講。

另外,2、3樓也發生過房客自行鑽柱改裝潢的事,結構安全遭到破壞,問題2、3樓的房東也提不出結構安全的保證書,他買在4樓,當然害怕安全問題。那事件鬧得頗大,報紙也有登,仲介還是不講,現況說明書上也沒有註明。

他指出,更可惡的是,在簽約的時候就口頭聲明,如果貸款不到預定金額,就不買了,仲介保證沒有問題,但偏偏銀行就是不肯,於是仲介又叫他跟賣方一起簽了假合約,把房價提高到1780萬元,然後才要用假合約向銀行貸款,以貸到比較高的金額。

簽完假約,仲介把他手上的真約當場撕毀,還有住商指定的代書來承作整個交易,交易的錢透僑馥建經公司來履行合約。

他如約付出第一期款項,就是80萬元,包括仲介費22萬元及58萬元的頭期款,但後來問律師朋友才知道,房價提高的假合約可能觸法詐欺,所以不敢履約,再加上有兇宅及結構安全的問題,他要求解約及對方還錢,但對方及仲介都置之不理。

他強調,抗議及寫存證信函都沒有用,經調解委員會3次調解,住商七張加盟店都沒有人出席,賣方還寫存證信函說,如果不能履約,就要中止合約,可是也要沒收他已經付出的58萬元(還在建經公司戶頭,尚未到賣方手上,整筆交易的貸款還沒有進到銀行融資系統,所以貸款還沒有辦成)。

劉先生後來還向住商總公司要求解約,但住商總公司卻跟他說,他們可以再轉賣出去,賣出去的錢再還給他,但只有口頭,催他們來成立書面的契約,一直沒有下文,就一直卡在那裡。

劉先生說,除向自由時報求救之外,也向新北市消保官陳情,希望能趕快解決,更希望能夠修法,如果仲介隱瞞重大瑕疵,要負詐欺罪,而不是業務過失。【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

凶宅認定 16樓跳樓墜3樓露台亡 哪樓算凶宅?

男友喇叭鎖上吊自殺 女房客拆鎖做法事被訴

購屋緊臨凶宅1.5米 想退!賠違約金

燒炭變凶宅 屋未賣出 房東求償敗訴

買到燒炭凶宅 前屋主判賠91萬

躁鬱自殺成凶宅 屋主提告 法院認定不須賠

法拍凶宅 聲請撤銷 法院駁回 大賺保證金

隔壁對門皆凶宅 買屋要退判敗訴 買屋睜大眼

凶宅現形 避免買凶宅 購屋有撇步

隱瞞兇宅 賣屋狠賺168萬 夫妻詐欺起訴

買到凶宅 半年內可求償 簽約5年內有效

頂樓加蓋燒死人 檢:頂樓不算兇宅

凶宅是自殺或他殺?房價的瑕疵程度有別?

到《買到知名兇宅大樓 仲介公司置之不理》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a00336 的頭像
    ea00336

    我愛家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