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處和台北市國稅局合作,即日起全面清查土地使用情形,未按原核定使用的土地,若經查獲有逃漏地價稅情形,補稅之外還可加罰三倍罰鍰。
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台北市稅捐處將展開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次清查是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停車場用地、加油站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及農業用地等為主要查核對象,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範圍。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清查的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及戶籍異動是否符合條件外,更運用台北市國稅局的租賃所得資料查核出租情形;對於工業用地,將會逐筆查核工廠有無停工或歇業,或是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且變更使用情形。此外,減免稅地也是這次清查重點,查核對象以非供公共使用的免稅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國有、市有土地出租有收益為主。
為了落實清查,台北市稅捐處今年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處、民政局、國稅局及國有財產局等策略聯盟,利用其電腦資料交查適用特別稅率土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審核其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仍符合規定,並指派清查人員前往現場勘查。
土地所有權人接到查獲違反特別稅率、減免稅地或農業使用等規定通知函,若有異議可在30日內申請復查。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2010/01/11
http://key88.net/article16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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