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星該敗!台南市一名慣竊色狼,習慣騎單車侵入民宅行竊,甚至性侵獨居女屋主,15年來犯下3起竊盜性侵案,一直未被查獲,直到上月2日再犯下竊盜強制猥褻案,還在被害人睡衣留下精液,因被害人指證「嫌犯長得像歌手楊烈」,且他在另一起竊盜未遂案留下指紋,警方經比對指證,前天逮人法辦。
慣竊周柏林(53歲)到案後,警方比對其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發現周嫌除涉上月2日的竊盜猥褻案,另還以同手法犯下1997年、2000年及2002年的竊盜性侵案,其中前兩起案件被害人還是同一名30餘歲女子,其女當年遭性侵後即搬家,3年後竟又再遭毒手,昨獲知惡狼落網,不禁號啕大哭。
跟蹤後查信箱名
警方調查,上月2日凌晨,周嫌先騎腳踏車在附近觀察地形,赤腳爬進一間喪偶女屋主獨居透天厝,先竊取1萬6千多元現金,再溜上2樓掐住婦人脖子意圖性侵,婦人以月經來了哀求,周嫌迫婦人幫他打手槍,射精在睡衣後逃逸。
上月30日,周嫌再偷竊中西區一間透天厝,因觸動警鈴未遂,慌張留下8枚指紋。警根據指紋比對,加上被害人描述嫌犯「很像歌手楊烈」,發現周嫌涉案,前天將他逮捕。
警方調查,周嫌白天會騎單車到豪宅區附近的公園尋找對象,專挑獨居透天厝中年婦人,會先跟蹤觀察被害人作息,甚至從信箱中查到對方名字,性侵前跟被害人說,「某某某,我肖想妳很久了,讓我爽一下!」性侵後再偷走財物逃離。
當年未採賊DNA
為何15年前的3件竊盜性侵案,警方遲到現在才偵破?南市第二警分局偵查隊長黃文夏說,根據「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規定,只有性犯罪者、重大暴力犯罪者,或檢察官認定須強制採集者,警方才能強制採集檢體送驗,住宅竊盜犯並不在範圍內,當時無法採集DNA送驗,才喪失破案契機。
周柏林住宅竊盜性侵案事件簿
★1997/11
周柏林行竊南市北區透天厝,猥褻陳姓獨居女屋主。
★2000/08
周嫌偷竊透天厝,二度遇到陳姓女屋主,性侵得逞。
★2000/10
周嫌在北區行竊,遭屋主報案逮捕,判刑8個月。
★2002/07
周嫌偷竊北區透天厝,性侵張姓女屋主得逞。
★2002/12
周嫌行竊落網,判刑6個月。
★2011/07
周嫌偷竊安南區住宅遭逮送辦。
★2011/11
月初,周嫌侵入湖美地區民宅行竊,猥褻女屋主並遺留精液;月底行竊中西區民宅,因觸動警鈴未遂,留下8枚指紋。
★2011/12
警方比對指紋及被害人指認,拘提周嫌到案,經比對DNA,確認他共犯下4起住宅竊盜性侵案。資料來源: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蘋果日報【辛啟松╱台南報導】
肖想妳很久了…惡狼專挑住透天厝中年婦
台南市五十三歲男子周柏林,十一月間涉嫌潛入民宅行竊,並強迫婦人幫他打手槍,警方根據他留在現場的精液,查出他從一九九七年起,涉專挑住在透天厝裡的單身中年婦人性侵,其中一名婦人兩度受害,嚇得三度搬家。
這名分別在一九九七、二○○○年被周柏林兩度性侵的婦人,看到警方拿著周柏林的照片上門,要她指認,當場泣不成聲地問「為什麼讓我勾起這種痛苦的回憶?」員警看她淚流滿面,也覺得心酸,只能安慰她「我們已經抓到嫌犯了」。
警方上月二日接獲一名婦人報案,指有名男子闖入家中,強迫她幫他打手槍,然後偷走她皮包裡的現金一萬六千多元,警方從男子留在現場沾有精液的衛生紙,採得DNA並送驗比對,發現與一九九七、二○○○及二○○二年間三起性侵案犯嫌的DNA相符,其中一名婦女兩度被同一名歹徒性侵。
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竊嫌騎腳踏車犯案,於是調出過去廿年台南市民宅竊盜案竊嫌犯案特徵,從一萬多名嫌犯中篩選出十六人,其中又以竊盜慣犯周柏林的嫌疑最大。
警方過濾竊嫌時,周柏林十一月卅日行竊失風,在現場留下八枚指紋,警方前晚根據指紋逮獲周,並採集周的DNA送到刑事局鑑識中心檢驗,確認周不僅涉嫌犯下上月二日闖進婦人住宅行竊案,也涉及一九九七年等三起性侵案。
警方調查,未婚的周柏林以竊盜為業,每天到公園尋找下手目標,鎖定住在透天厝看起來有錢的單身中年婦人犯案,他會先從信箱中查到對方的姓名,在性侵前對被害人說,「XXX,我肖想妳很久了,讓我爽一下」,完事後再竊取財物離開。
周柏林否認犯案,但警方認為罪證確鑿,仍依強制猥褻、性侵害及竊盜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聯合報╱記者莊宗勳/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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