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下買到凶宅,心裡鐵定不是滋味,如何避免?房仲業者建議買方多打聽查證,賣方誠實告知,就可避免紛爭。

信義房屋協理劉韋德指出,房屋交易實務層面對凶宅的認知,顯然比政府更寬鬆,這也造成業者標準大同小異。

例如屋內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意外死亡,有房屋仲介業者依內政部解釋,認定不算凶宅,但21世紀不動產中壢環中加盟店長張惠碧說,因為「非自然死亡」,無庸置疑當然是凶宅。

張惠碧舉例,住戶從10樓跳樓,墜落2樓陽台死亡,10樓算凶宅,2樓不算,只能說屋主「很衰」,若房價下跌可以求償,但劉韋德認為2樓當然是凶宅,如果墜落在採光罩,因為不是專有部分,才可認定不算。

「多問準沒錯!」劉韋德說,若是兇殺案凶宅,房價會比自殺兇宅跌得更多,近期成為凶宅,對房價的殺傷力也較強,買方若發現售價低得不合理,就要注意,可向鄰居、管理員、前任屋主等多方打聽,千萬別馬虎,房仲經紀人、營業員也會幫忙查證。

另有一說,如果屋內有百歲人瑞壽終正寢,不但不是凶宅,還可視為「福宅」,可能對房價有加分作用。聯合報╱記者賈寶楠/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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