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內政部營建署的住宅補貼,將增加「簡易修繕」住宅費用及「自建住宅」貸款利息兩項。簡易修繕每戶最高補助三萬元;自建住宅則可享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優惠貸款。
營建署官員說,住宅法年底實施,政府須辦理自建、自購、修繕住宅等貸款利息補貼;租屋、簡易修繕住宅等費用補貼。
目前內政部辦理的「住宅補貼方案」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就包括自購住宅有最高二百萬至二百廿萬元的零利或低利貸款優惠;修繕住宅有最高八十萬的低利貸款;弱勢族群可申請每月四千元租金補貼。
營建署另擬「簡易修繕」及「自建住宅」的補貼辦法草案,預計年底與住宅法同步實施。
官員指出,簡易修繕設備項目包括: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衛生、照明、無障礙設施等設備。但為避免濫用,申請修繕的設施,不得為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
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十年的住宅,及家庭年所得在一定得標準以下(如北市為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而卅年以上的老舊住宅可增加評點權重。
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為最高二百廿萬元、最長廿年的低利貸款(弱勢戶的利率約為零點八四二%,一般戶約為一點四一七%)。申請條件為,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人兩年內自建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家庭年所得同樣在一定標準以下。
官員說,目前這兩項的補助名額尚未確定,但每項約在五千至一萬戶,且補貼不會斷,每年將擇期讓民眾申請。【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延伸閱讀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