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天表示,和發建設公司及新理想公司銷售天閱建案廣告,將部分開放空間所在位置刊載為公共設施,就商品用途上有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表示,各處新台幣80萬及40萬罰鍰。

 

空間用途廣告不實 建商遭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理想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天閱」建案廣告中,開放空間刊載相關公共設施,卻並未標示、說明其所在位置及範圍實為開放空間,使消費者誤認相關公共設施為合法設置可以使用。

公平會指出,實際上相關公共設施已遭桃園縣政府公告為違章建築,且和發建設公司承認,天閱建案容積率已用罄,相關違章建築無法補辦申請執照,確實違反建築法規而非合法使用。

公平會認為,一般消費者是依據廣告內容認知購屋後依照廣告內容所揭示的用途使用,難以知道廣告所載的用途是違反法規,有遭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的風險,因此天閱建案廣告就其商品的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因此處分和發建設公司及新理想公司。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月16日

售屋廣告陷阱多 逾1成涉不實 消費者小心

明明公設的停車空間,廣告卻宣稱是健身房、撞球室,不動產廣告不實不勝枚舉,矇騙消費者跳入井,行政院消保處發現逾1成不動產涉及廣告不實,還有廣告在距離上下功夫,到信義計畫區半小時車程,卻要說是3分鐘。消保處提醒:「勿輕信業者所言,消費者要小心再小心」。

消保處查核統計,抽查總數621家,不符規定者計65家(占10%),仲介加盟店有10家、仲介直營店10家,代銷業者最多為45家。

廣告不合格多為「廣告不實,引人錯誤聯想」或「廣告設計、格局與事實不符」情節最嚴重。如廣告上寫在捷運沿線,實際上為台鐵支線、建照平面圖的停車場或機車停車空間,卻宣稱為健身房、撞球室等。

曹瑞濱表示,有些公共設施太多,為何不能做其他用途?業者就利用空間操作,陽台外推、機車位挪做他用,以前可能没問題,但現在查的緊,這種情況是有改善,但他表示,有時候建商或代銷公司不是真的要違法。

不僅公設改更用途,有時是法律模糊不清,就造成違法,不過「不對的,你去做也就不對,」曹瑞濱不願辯解:「不要去做就對了!」

公平交易委員會每年經舉發、開罰的案件非常多,絕大部分都來自預售屋廣告,如分區管制、房屋用途、位置標示、交通狀況、建築物面積、夾層屋、價格、環境景觀、停車位等。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業者不當廣告行為誤導交易相對人,形成不公平競爭,對於可能有不實廣告的情形,訂定了處理原則,如有疑義,則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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