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炒作預售屋 查7年稅
預售屋未納入奢侈稅開徵範圍,屢受外界抨擊;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指出,國稅局已積極查核預售屋買賣的逃漏稅情形,最多可往回追溯七年,政府的責任是健全房市,若未來投機客資金流往炒作預售屋,政府不排除採取必要措施。
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院初審過關,但未納入預售屋,李述德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不同的病要用不同的藥來醫,預售屋是權利移轉的買賣行為,與成屋的買賣不同,且已透過相關所得稅法開徵,國稅局也自民國九十八年往回查,已追出三年共一百多件的逃漏稅案,共徵得三億多元的稅收,因此,開徵奢侈稅並無納入預售屋的必要。2011-04-08 中國時報 【羅融/台北報導】
台中七期炒預售屋 掌握千筆
奢侈稅排除預售屋引發爭議,國稅局持續鎖定預售屋加強查稅。中區國稅局要求十四家建商提供過去五年台中七期四十三個建案的交易資料,建商已於三月底前提供,其中預售屋完工交屋前即轉手約有一千筆,且不乏北部投資客南下炒房,顯見預售屋炒作之嚴重。
百件移轉案 補稅約三億
財政部昨則發布新聞稿說明,個人從事預售屋買賣,現行稅制下已可處理,因此排除在奢侈稅課稅範圍,目前各區國稅局已針對預售屋移轉案件加強查核,截至三月底止,共查獲約一百件,補稅金額約三億元。
中區國稅局表示,目前正依建商提供的客戶買賣資料,配合相關課稅資料,逐一交叉比對,追查漏報買賣預售屋獲利的案件,將於下週起展開查核;若漏報買賣預售屋所得,今天是自動補報免罰的最後機會。
官員說明,近年來台中七期房價出現飆漲行情,部分投資客與建商簽訂預售契約後,未等完工即轉手賺價差,卻未申報所得,個人買賣預售屋的獲利,應計算所得後併入綜所稅申報。
官員表示,投資客若於二○○六至二○○九年買賣預售屋賺取差價,應儘速補報補繳,去年出售則要併入今年五月綜所稅申報,若未申報所得,經查獲後,除補稅外,還要處○.五倍罰鍰。
中區國稅局宣布查核七期預售屋買賣後,已有不少投資客自動補報,補繳稅額二千四百多萬元。〔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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