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商銀三年前遭黃震「假租屋,真詐財」集團,持偽造房屋所有權狀等證件詐貸款項後,認為辦理設定抵押的地政事務所未盡審查責任,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法官審理認為。

 

大眾商銀無法辨識所有權狀真偽,犯錯在先,該負三分之二的過失責任,判決松山地政事務所應賠償一百五十四萬三千三百卅三元。

黃震為首的詐騙集團,專門在全省各地,尋找中高價位的出租房屋,再以假租屋手法,藉口開公司取得屋主身分證字號、房屋權狀影本等證件,變造後用人頭持證件向銀行冒貸,前後得手逾億元。

本案起因黃震集團假裝要承租位於南港的房屋,因此取得謝姓屋主身分證字號、房地所有權狀影本,然後冒用屋主的名義,變造假身分證、假權狀,在九十七年六月間向大眾商銀申請貸款,從中取得四百六十三萬元。

大眾商銀主張,會被詐騙貸款,主要是松山地政所委託中山地政所,進行跨所抵押權設定時,沒有確實審查證件才會被冒貸,要求賠償損失。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地政機關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應詳加審查證件真偽,本案未盡審查義務,才未發現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所有權狀是偽造的,松山地政所該負賠償責任。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偽造權狀詐騙頻傳 地政機關增購器材驗證

新店地政事務所近日發現民眾持變造印鑑證明試圖矇騙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幸承辦人專業細心識破報警處理,適時阻止詐騙案件的發生,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近年隨不動產市場景氣佳,發生詐騙或偽造土地權狀或印鑑證明的事件增多,部份地政事務所開始增購科技器材,確保驗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歹徒係變造戶政機關核發的印鑑證明,由地政士代理向新店地政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經承辦同仁發覺該印鑑證明內容有所異樣,遂即聯繫所轄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查詢。

確認案附印鑑證明核發的當事人並非該件出賣人,至此即確認該印鑑證明係屬變造。即依程序通報市府地政局及警察機關處理,並將原買賣登記申請案駁回,全案現由警察單位偵辦中。

新店地政事務所指出,由於不動產價值動輒上千萬、億萬不等,常淪為詐騙偽冒集團覬覦的目標,亦屢是家族間、夫妻間爭執的標的。據受託辦理的地政士表示,該案件買賣雙方為離異夫妻,雙方確係於其面前簽約、交付印鑑證明,當時雖覺該印鑑證明機關關防不清,卻不疑有他,未料竟是變造證明。

近來(偽)變造案例的法有增多之趨勢,有心人士利用一般人對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不熟悉的弱點,結合科技偽(變)造文件詐取土地,向銀行融資借貸或騙取簽約後之頭期款。

因此,新店地政事務所特別呼籲民眾及地政士,對於不動產買賣、設定抵押等各類型案件,應審慎小心、提高警覺、再三確認買賣雙方身分及相關文件真偽以保障自身權益。

淡水地政事務所楊主任悅君表示,近日民眾持偽造土地建物權狀、變造之身分證明文件申辦不動產移轉、設定案件頻傳,且日前台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及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接連查獲權狀偽造案件,為有效防堵偽變造事件發生。

該所購置『新型防偽紫光多功能文件辨識機』、『新型紅外線多功能驗證驗偽機』各一部,提供民眾、地政從業人員對於案附權狀之真偽有疑慮時,可透過電子儀器驗證紙式權狀真偽,以避免無相關科學設備輔助造成判斷權狀真偽上之盲點。【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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