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營出租住宅4808戶「攏係假!」

郝龍斌市長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未來四年要新建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以兌現他的競選承諾,但市議員梁文傑和吳思瑤研究後發現,所謂4808戶這個數字,不是移花接木,就是憑空計算而來「攏係假!」。

梁文傑表示,以「大龍峒中繼住宅」為例,都發局在97年編列預算時,理由是為了要推動都市更新及解決輻射屋、海砂屋重建時的住戶安置問題,申請者是以改建社區為單位,不受理個別住戶單獨申請。但現在尚未完工,就為了要兌現郝市長的競選承諾,馬上由中繼住宅變成公營出租住宅。

梁文傑指出,都發局之所以移花接木,完全是因為郝市長執政以來,在處理輻射屋、海砂屋及都市更新的成績慘不忍睹。目前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還有1561戶,輻射屋還有37戶,四年來的執行率為0。所謂「五個示範都更區」,到現在也沒有一件做到。

都發局當初信誓旦旦說將有大批重建住戶需要安置,花了十億蓋大龍峒中繼住宅,現在卻發現根本沒有需求,還沒完工就要移轉用途。這顯示郝市長完全是興之所至,亳無章法。

吳思瑤指責,更誇張的是,就連社會局正在興建當中,將要提供給老人、低收入戶和殘障者居住的「中山大龍老人住宅」和「廣慈博愛院BOT案」,居然也被移花接木成公營出租住宅。

所謂「公營出租住宅」(或稱「社會住宅」)的理念,本來就是要打破特殊化、族群化和貧困化,讓租住者不受到特殊眼光和歧視,而這和「中山大龍老人住宅」和「廣慈博愛院BOT案」的用途根本不符。北市府這樣移花接木,根本就是在欺騙社會。

除了移花接木之外,梁文傑和吳思瑤痛批,所謂「市有土地可規劃開發出租住宅」1607戶,根本就是單純以目前市有土地面積換算容積率而來,沒有對區位、需求、價格和社區居民反應做過評估,連八字都沒一撇。

而「捷運聯開分回住戶」,也有許多站址根本不在台北市,例如新北市先嗇宮站、新店站。台北市居然要花預算讓市民住到外縣市去,根本就違背「把青年人留在台北市」的本意。

梁文傑和吳思瑤說,東扣西扣之下,在郝市長所謂4808戶中,未來四年真正能落實的恐怕只有「自行興建」和「都更分回」的619戶而已。兩位議要求,公營出租住宅是值得肯定的方向,但郝龍斌市長如果真的有心要做,就應該腳踏實地去執行,不要玩欺騙灌水的數字遊戲。自立晚報【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

北市公營住宅 部分在新北市

台北市長郝龍斌選前允諾,將在北市興建四八○八戶公營出租住宅,但昨遭議員踢爆住宅預定地,位於十四個捷運場站的聯合開發分回住戶,占了近二分之一,部分地點更在新北市新店、中和、新莊等區;但市府強調,不會讓市民住新北市,「將出售或出租,換取現金利益」。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指出,至一○三年,包括「灌水」的中繼、老人等住宅在內,北市將有四八○八戶公營住宅,其中從捷運連開案分回部分,二○八一戶分居十四場站,甚至包括新北市的關渡、頂溪、南勢角、新店機廠、新店及新莊線的先嗇宮等。

梁文傑、吳思瑤昨在議會質疑「應該要把青年留在北市,怎能往外送?」公營出租住宅本意,應為幫助年輕人抵擋高房價,用便宜租金,讓他們有個棲身之處,但部分承租市民,未來可能要到新北市居住,違背政策本意,相當荒謬。

郝龍斌坦承「部分地點的確在新北市」,但不會讓市民入住,仍將以在市內尋覓適合地點興建為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副局長許阿雪進一步強調,會考慮以出租或出售方式,處分位於台北市以外的聯開住宅,換取現金收益後,再撥入住宅基金,作為公營住宅興建經費。

至於為何不讓民眾直接入住聯開分回住戶,許阿雪說,若將市民住宅放在新北市,恐有戶籍認定問題,故暫不考慮。都發局居住政策服務科長梁一柱則認為,台北市公營住宅,地點卻在新北市「本來就是弔詭的事」。2011-04-14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雙北市公營住宅何必分你我!

政府興建公營住宅問題,一波未平接著一波又起,先是定義未明,造成民眾排斥,一下子是社會住宅、一會兒又變成合宜住宅,或者又是公營住宅,民眾看得霧煞煞,只知道,就是政府租或賣給付擔不起高房價的民眾;接著又是公營住宅可能有一半不在台北市,新問題又浮出檯面。

一再出現當地住戶排斥公營住宅的狀況,這個問題政府應該要正視,其實公營住宅的性質跟過去的國宅應該是類似,只是一開始政府把公營住宅設定為補貼弱勢團體的住宅政策,造成民眾對公營住宅的認知有所偏差,才會引發一波波的抗爭行動。

台北市長郝龍斌選前允諾,將在北市興建4808戶公營出租住宅,但昨遭議員踢爆住宅預定地,位於14個捷運場站的2081戶聯合開發分回住戶,占了近二分之一,部分地點更在新北市新店、中和、新莊(包括新北市的關渡、頂溪、南勢角、新店機廠、新店,未通車新莊線的先嗇宮等)區;但市府強調,不會讓市民住新北市,「將出售或出租,換取現金利益」。

市議員質疑:「應該要把青年留在北市,怎能往外送?」公營出租住宅本意,應為幫助年輕人抵擋高房價,用便宜租金,讓他們有個棲身之處,但部分承租市民,未來可能要到新北市居住,顯然是違背政策本意。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則進一步強調,會考慮以出租或出售方式,處分位於台北市以外的聯開住宅,換取現金收益後,再撥入住宅基金,作為公營住宅興建經費。若將市民住宅放在新北市,恐有戶籍認定問題,故暫不考慮。

其實,台北市與新北市,很多資源都是相互共用共通分不開,許多公共財都是相連結相關的,在五都升格之後,是不是還有必要分得這麼清楚,還是應該調整用合作的心態來看待,雙北市的政府應該要重新思考這個問題。

台北市民為何就不適合住到新北市,議員「往外送」的說法就有偏差,難怪被譏為是「天龍國」心態,雙北市往來交通如此便利,何來內、外之分?新北市市民,應該也是可以申請入住台北市的公營住宅,相互釋放資源、共利共生,才能擴大都市機能效應。

更何況,中央不是還有個「北北基」的擴大合併構想嗎?如果連個公營住宅跨縣市交流的問題都是涇渭分明,北北基要談合併,恐怕更是遠在雲端了。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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