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稅制不公是主要成因,有錢人懂避稅,中下階層稅收一點都跑不了, 房地產的炒作,受薪上班族薪水工作到過勞死也追不上房價。高房價成了民怨之首,

 

為了平民怨,開徵奢侈稅,讓原本既得利益有錢人多繳稅,窮人減稅來達到居住正義,社會公益,也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

不過開徵至今,看不到房產炒作獲利最多的建商財團壽險業繳到稅,反倒看到不少因車禍及先生過世繳不起房貸,申請非自願賣屋遭財政部駁回,(都忘了開徵奢侈稅的初衷)嚴格執行無轉圜餘地。

現在又看到對連店面都沒有路邊攤追繳大腸小腸稅,追稅粗暴的手法,再反觀對欠稅大戶的無能,實在感受不出社會會朝著居住正義走。

車禍而舊傷復發 先生過世繳不出房貸 財部:仍要課奢侈稅

有民眾向立委陳情,因為車禍而舊傷復發,想賣持有在2年內的房子,課奢侈稅不合理。財政部表示,當事人是骨折,骨折只是短期問題,不一定要賣房子,如果這類案例都可以免稅,則奢侈稅大概不必實施,故仍要課奢侈稅。

日前陳姓民眾向立委賴士葆陳情,因為小孩的就學需要,買下一戶4樓舊公寓,原計畫舉家搬入,但因為車禍,舊傷復發,他不宜爬樓梯,所以他要賣掉公寓,改搬到有電梯的大樓,卻要課奢侈稅。

奢侈稅上路3個月,財政部對發布解釋令很謹慎,如果因病而要賣房子,至今財政部都不接受。

另案例是配偶(先生)過世,自己繳不出房貸,得出售房屋才能清償貸款,應屬非自願售屋,但國稅局及財政部另有看法;他們認為一旦同意此案例為非自願購屋,則以後有人以生病、無工作為由,申請出售兩年內房屋,都得算非自願,狀況太多,因此不准。

追攤販稅 受文者「大腸香腸」 沒查姓名 還要店家轉交

中華民國萬萬稅!立委潘孟安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國稅局為追討逃漏稅,竟沒查明路邊攤販姓名,就發函寄到附近店家,要店家轉交攤販,更離譜的是,公文上受文者寫著「負責人:先生小姐(營業項目大腸香腸)」。

潘孟安質疑,「先生小姐到底是誰?公文如此草率太荒唐!」國稅局回應,正式公文應慎重,會要求同仁改善。

仔細看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發出的公文,受文者寫「負責人:先生小姐(營業項目大腸香腸)」,公文要發給誰讓人搞不清楚;公文內還說明,若未在期限內補辦營業登記,將罰三千至三萬元。

莽撞行文心態敷衍

潘孟安痛批,「整個戶政系統也查不到叫先生小姐、大腸香腸的吧!政府搶錢也不是這樣,至少應該查明姓名,草率莽撞行文是滑天下之大稽,顯示公務人員敷衍了事心態」,潘也質疑,對欠稅大戶有沒有這樣窮追猛打?還是只敢找小攤商下手?

台北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公共行政上應有明確性,要發文給人家就應清楚,否則誰來負責?即使是攤商也有得知姓名的方式,公文確有疏失,應改進。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審查四科科長陳世興表示,正式公文應慎重,過去已向各單位強調,一定要找到明確對象、地址才能發文,否則受文者不明,達不到追稅的效用,實在不妥。

發文的屏東縣分局解釋,相關人員不是沒到現場問姓名,但很多攤商態度差或相應不理,在稅務繁重下,執行上確實有困難,對於無法確知姓名的攤商,只好以負責人先生小姐,並附上攤位名稱來區隔。

曾叫受文者「飯糰」

這樣發文對象不明確的案例已非首例,去年中區國稅局曾發文給彰化的攤商,受文者竟是「飯糰」、「玉米地瓜」,讓收到公文的攤商哭笑不得,大聲疾呼「我不叫飯糰啦!」

攤商批:很沒禮貌

北市南陽街肉圓攤翁姓老闆娘批:「國稅局很精,連你每天賣多少都查得出來,為什麼不把人家名字搞清楚?這樣很沒禮貌,如果我收到稱我是『肉圓』的公文,我才不會去做營業登記!」賣炒米粉的林老闆說,找不到工作才出來擺攤賺錢,實在很不想收到這種公文,而且國稅局要叫人去登記,應做到基本尊敬,把名字問清楚再發公文,才不會造成誤會。 蘋果日報【蘇聖怡、黃揚明╱台北報導】

壓倒房價最後一根稻草? 建商的內憂外患

貧窮線下家庭 飆破11.4萬戶 政府因正視問題

國人平均身價330萬 網友:多算個零吧

家庭可支配所得增5萬? 數據民眾不認同

空地稅 雙北市:蓄勢待發 中南部:沒必要

實價登錄 民憂稅負增 官員喊話「不增加稅負」

財政支出 大舉擴張 強化租稅移轉 改善所得分配

財團停車場養地兼避稅 奢侈稅打不到

居住正義 預售屋、假農舍 不能獨漏 奢侈稅勿打假球

奢侈稅 打蒼蠅不敢打老虎?壽險業才是大咖

到《奢侈稅對富人開刀? 路邊攤「大腸香腸」逃漏稅?》的永久網址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a00336 的頭像
    ea00336

    我愛家

    ea0033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