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聯合報(北基)地方新聞版頭條新聞揭露指出,有新北市信義計畫區之稱的板橋新站特區,區內一些豪宅社區,把原本應為開放空間的一樓部分圍起,做成私用公設。
這,當然是所謂的違建。問題在於,市府裁罰的對象是社區管委會及住戶,結果不少當事人起而陳情,認為搞錯處罰對象,因為『始作俑者』是建商。
此事件尚在發展中,實際情況還需詳細深入了解。惟將開放空間圍起來當社區公設,賣給消費者的行為如屬實,除了和先前政府提供停車容積獎勵,意圖增加工用停車位,結果建商卻拿來販賣或私人使用的情況屬同例之外,本地房市普遍存在的『二工』怪象,也再次浮上檯面。
所謂二工(二次施工),更詳細地說,就是建物取得建照後,住戶或建商再施作某些後續工程的通稱,常見的則是社區中庭等,與使用執照審核事項無關的休閒公設。
不過許多實際上屬違建的部份,也是透過二次施工完成,而這部份當然是非法。板橋新站特區部分社區涉嫌將開放空間變成私人空間是其一,更常見的則還有陽台、騎樓外推及室內挑高夾層等,多數目的都是藉此增加實際使用面積。
或許有人會說,施作非法二工、增加實際使用面積,是因為房價太高之故。某種程度上,此說法不能算錯;畢竟陽台外推、施作挑高夾層,的確較常見於房價較高的大台北都會區。
但就以挑高夾層為例,近幾年出現最多的時期,卻是九三、九四年,當時北市中心區房價,大概只有現在的一半不到。另外,相對平價的桃竹,當地透天產品除騎樓外推之外,社區中庭規劃中庭墊高人車分道之設計,也是非法二工,因為這樣就出現逾越容積規範的室內空間。
而就住展企研室觀察,由於地方政府強力管制取締,或從建照、使照核發部分嚴控,因此室內挑高或透天中庭墊高的違法情況,近幾年已減少許多;像台北市,九五年後已不再核發室內高度3米6以上(住宅)建照。
以近幾年來看,施作二工最為盛行的區域是宜蘭;根據住展企研室觀察,直到今年之前,宜蘭各區房市推案,騎樓、陽台外推二工之情況仍相當常見。今年稍早則據聞因為建管單位抽查趨嚴,所以一度銷聲匿跡,不過聽說近月又『死灰復燃』。
綜合以上,非法二次施工、增加實際使用面積的行為,不只在高房價的大台北,事實上是台灣各地都可見。
因此,癥結或許不只在於房價,而是官方執法及管理疏失,加上民眾法治觀念淡薄,對容積規範和其他建管法令,抱著得過且過心態所致。就以宜蘭來說,甚至常見消費者主動要求建商施作(非法)二工;結果長久下來就變成,如果業者不配合或先做好(二工),往往房子更難賣。住展房屋網
不公不義違建 新北市府視而不見?
寸土寸金的新板特區被形容是新北市的「信義計畫區」,但一棟棟外表富麗皇堂的豪宅,卻暗藏不公不義的豪華違建;而緊鄰的新北市政府對非一天造成的豪宅違建,似乎「有看沒見」?讓人匪夷所思。
市府當初規畫新板特區,祭出高額容積獎勵要求建商預留開放公開,與回饋市府的「公益空間」。如今豪華大樓一棟棟蓋起來,建商拿了容積獎勵,又二次施工「吃」掉開放空間,違法變更使用甚至藉此抬高售價,兩頭賺的作法給人不公不義的看法。
諷刺的是,這些豪宅都緊鄰市府大樓,市府對豪華違建的形成後知後覺,甚至停滯在遙遙無期的「限期改善」,效率讓對豪宅可望不可及的小民膛目結舌。
市府對違反公安的公共場所,雷厲風行強制拆除,展現無比的魄力和決心,但面對金碧輝煌的豪宅違建似乎「視而不見」,豈不怪哉?【聯合報╱本報記者黃福其】
新建案使用執照列管一年 遏止二次施工
新北市建商二次施工糾紛頻傳,新北市府工務局十一月一日將實施「新建物複查要點」,未來新建物在取得使用執照一年內,將以兩個月巡查一次頻率,一旦發現違建除要求恢復原狀,也將延長列管一年,以遏止二次施工的陋習。
工務局指出,建商常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二次施工,最常見就是陽台外推,將開放空間、公共設施變更使用,最後報拆時,卻由住戶蒙受損失,造成多起糾紛。
工務局拆除大隊將自十一月一日頒訂新的複查機制要點,除重新宣示新建物不得二次施工,也明定自建商在新建物取得使用執照起一年內,將以兩個月為一期,複查建商是否二次施工,一旦發現違建除了要求立即恢復,列管時間也將延長一年,且業者不得申請提前複查。
建物一旦超過列管時間,只要接獲檢舉、查報二次施工,拆除大隊將立即派員拆除,並於三個月後再派員巡查,提高建商或民眾二次施工的成本,藉此杜絕違章。中國時報 【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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