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門口裝上監視器也會挨告!台北市士林區忠義街一棟5層樓公寓,4樓住戶委請中興保全在4樓樓梯間安裝2支監視器,5樓的周姓鄰居認為全家行動遭全天候監控,隱私被侵犯,控告民事侵權,要求排除侵害,並求償80萬元;士林地院判周某勝訴,監視器應該拆除,並且賠償4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棟公寓1樓有設大門,所以樓梯間是2至5樓住戶的共有財產,屬私領域,而4樓樓梯間是5樓住戶出入必經之路,4樓住戶未徵得5樓同意即裝設監視器,並將影像傳送給保全業者,侵害了5樓在私領域自由活動不受監視的自由,認定5樓求償有理。

4樓張姓住戶是餐廳經理,本月8日他最後1次開庭後,12日已主動拆掉監視鏡頭。昨晚他得知敗訴還得賠錢,不平的說,監視器是保全公司裝的,「如果拆掉後被闖空門,我可不可以向法官求償?」他認為樓梯間是大家共有,當然是公領域,「超商、法院也有監視器,這樣是不是也侵犯了我的隱私權?」他強調不是犯法偷拍,監視器也拆了,為什麼還要賠錢?

張妻補充,這棟公寓曾遭小偷,「為了防盜才裝監視器,只要不做虧心事,不必怕監視器!」強調一定會上訴。

5樓周某是任職於學校的公務員,他說:「如果是正人君子裝的監視器,我才不怕,也不會提告求償。」兩戶為了頂樓天台的使用、盆栽、漏水問題鬧得不愉快,雙方互控侵占、毀損、妨害名譽,有些不起訴,有些還在偵查、審理中。周說:「我擔心家人安全和隱私被不肖人士濫用,才透過法律程序自保。」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樓梯裝監視器 遭控侵犯隱私賠4萬

在自家門口裝監視器也會被告,台北市一位張先生,為了防小偷,在家門口樓梯間,裝了2支監視器,沒想到樓上鄰居,認為隱私權被侵犯,一狀告上法院,最後法官判鄰居勝訴,不但得拆除監視器,還要賠償鄰居4萬元。

張太太站在家門口,用手指著天花板角落,現在只剩下兩個洞,原本為了要防盜,請來保全公司裝監視器,沒想到會因此惹上官司,畫面上可以看到,鄰居手上還拿著外套,全家剛去公園運動回來,馬上被監視器拍下,隔天抬個桌子下樓,當然也拍個一清二楚,一舉一動都被看光光,像24小時全天候監控,鄰居覺得沒有隱私,一狀告上法院。

但被告的張太太,真的覺得很無辜,是怕遭小偷,強調監視器是保全公司裝的,絕對不是犯法偷拍,被告以後也立刻拆除,但法官認為,這棟大樓沒有電梯,而且只有一個大門,樓梯間是進出必經之路,應該屬於私領域,判張太太要賠償4萬元,但張太太覺得很不公平,她說樓梯間是公共區域,強調一定上訴到底。【華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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