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雨遮屋簷 不計價

內政部官員(9)日指出,未來預售屋屋簷雨遮採取「登記但不計價」方式辦理,全案已向行政院報告過,政策已經拍板,將納入今年5月1日上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不遵守相關規定的業者將受罰,最高可罰150萬元。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屋簷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是為維持長久以來土地登記制度的穩定性與一致性;不列入房屋買賣坪數則是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防止建商灌虛坪及哄抬房價。

官員指出,自民國71年以來,屋簷雨遮即有辦理登記,有52萬多戶將屋簷雨遮登記為既有產權。內政部擔心,如果不再登記,恐將衝擊現行土地登記制度之穩定性與一致性,也可能因面積計算方式變更而影響民眾對於申請都市更新案件的動力。因此未來持續「有物即有權」的觀念,維持屋簷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只是雨遮範圍將嚴格覈實登記。

官員表示,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用來遮陽、遮雨的構造物;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構造物,其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50公分,逾50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

內政部新規定源自監察院糾正,監院認為建商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指責內政部有怠惰修法疏失。官員指出,的確出現如環繞建物一圈的「土星環」,建商將這些虛坪計入買賣坪數,甚至與室內主建物每坪價格一樣。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2011.01.10

共有坪數計價、登記 內政部也將檢討

在雨遮、屋簷計價登記制度完善後,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仍將繼續推動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改革,下一階段將通盤檢討預售屋共有坪數登記所有權以及計價的問題,在今年五月一日後,內政部就會著手規畫與蒐集資料。

江宜樺並強調,目前內政部在改善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問題上,專注於預售屋部分,未來會研擬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希望成屋買賣市場也能比照預售屋買賣制度,藉以充分保障民眾權益。

內政部針對建物虛坪灌水問題研擬的改善計畫,在屋簷、雨遮登記制度完善後,最後一階段要檢討的問題,就是要檢討預售屋共有面積部分是否計價、登記的問題。

江宜樺表示,按照目前美國、香港、日本等國家預售屋買賣規定,只計算民眾實際使用坪數,即主建物部分,至於共有部分則沒有登記也不計價;內政部規畫在五月一日後,徵詢各界專家學者意見,針對此問題持續研商。

對於預售屋屋簷、雨遮「登記但不計價」的新政策,江宜樺表示,在近幾個月討論過程中,部分專家主張應全面取消雨遮、屋簷可登記所有權,避免不肖業者魚目混珠、讓消費者權益受損;但也有地政學者專家擔心,新制在五月一日上路後,會讓使用舊制登記所有權的屋主,在買賣時產生爭議。

例如,過去民眾買屋時,拿到的土地所有權狀坪數登記為四十五坪,其中也包含雨遮、屋簷,但等到新制上路後,民眾一旦要轉賣房屋時,就會發生必須扣除原有雨遮、屋簷坪數,而導致坪數「縮水」只剩下四十坪的問題,民眾權益也會受到影響。

江宜樺表示,為了維持土地測繪制度的一致性與穩地性,避免五月一日前後制度大亂,內政部最後才決定維持讓雨遮、屋簷可測繪登記。
中國時報 管婺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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