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天審議通過,未來同幢建物,只要1成以上住戶(至少2戶)同意,即可要求整幢建物強制鑑定是否為海砂屋,否則將處以5千至30萬元怠金,並處罰至開始鑑定為止,以加快市內海砂屋補強或重建程序。鑑定過程,市府則會給予補助。
議會法規會通過 加快補強重建 市府研擬處罰辦法
北市府建管處科長洪德豪表示,這條例未來議會通過後,之前曾引起爭議的新生北路、列管已近19年的芝玉路二段等共11處因「鄰居不同意」無法鑑定、改建的海砂屋,將出現解套。
應拆未拆仍居住 罰5千至6萬 到停用為止
至於現有列管應拆除重建的33件海砂屋,依規定,去年7月就應陸續停用,今年7月應拆除,但至今卻仍有民眾居住。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目前市府正研擬處罰辦法,預計最慢7月起將陸續開罰5千至6萬元罰鍰,至建物停用為止;逾期未拆除者,則可強制拆除。
民國83年海砂屋事件爆發後,市府86年制定「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後更名為自治條例),希望加速海砂屋補強或改建。
建管處統計,目前北市列管海砂屋52件、共2300戶,其中33件、1880戶被判定須拆除重建;8件、386戶須補強。
另有11件、34戶因當初僅有部分住戶申請海砂屋鑑定,還須全棟鑑定,才能瞭解整幢建物海砂屋戶數,以及後續應處理方式。為此,去年議員秦儷舫還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解決。
議會副議長周柏雅去年5月也提案,要求取消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中,要全面鑑定須同幢建物75%以上住戶同意規定;去年11月市府提出的修正案則主張將同意標準下修至20%以上。
昨天議會法規委員會討論修正案,最後委員會接受議員陳政忠建議,將標準下修至10%。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黑心屋主偷賣海砂屋 裝不知情判處3月徒刑
劉姓女子花了2488萬元,向杜愛玉買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處位於15樓的房屋,不久之後,就接獲通知,房子竟是海砂屋,因不滿屋主隱瞞重大瑕疵怒告詐欺。台北地方法院13日公布判決,依普通詐欺罪,判處杜愛玉3月徒刑。
這棟大樓,不僅位處台北市精華地段,就連音樂人李壽全還是大樓的主委,藝人梁赫群也就住在這棟大樓裡。而前屋主、房仲及大樓所有住戶都知道這棟是海砂屋,管委會也早已召開會議多次。台北市政府也已經發文,102年2月整棟樓都要拆除重建。
劉小姐在99年2月和杜愛玉簽約買房,合約上寫非海砂屋,同年5月重新裝潢的時候,發現房子有嚴重鋼筋鏽蝕外露,水泥剝落漏水情形,一問才知道整棟都是海砂屋。
法官認為,屋主刻意隱瞞,並判決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房仲也遭函送法辦,被法院認為有共犯關係,在偵辦當中,因隱瞞海砂屋被判刑。 ETtod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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